南京交警:醉驾超40公斤的电动车按机动车处罚

24.06.2015  18:47

  前天夜里,在南京小行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男子骑电动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相撞,导致骑车男子受伤。事发后交警赶到现场处理事故时发现该男子满脸酒气,经查属于醉驾。按照交法规定,该男子承担全部责任并罚款50元。据了解,近期因饮酒后骑电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增多,电动车醉驾该如何用法律法规来约束引起广泛关注。江南时报记者 张旭

  事故

  男子酒后驾电动车酿车祸罚款50元

  前天晚上9点多钟,一名男子骑电动车经过小行附近时,与侧面行驶的一辆小轿车正好发生相撞,随着一声闷响,骑车男子连人带车倒在地上。小轿车驾驶员见状,急忙下车,这才发现骑车男子已经受伤,但是该男子却满脸酒气。

  事发后交警及时赶到,按照规定,交警对该男子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让人大吃一惊。原来该男子酒精测试高达100mg/220ml,属于醉酒驾驶。随即120急救车也赶到现场,将该男子送往医院救治。

  据知情人介绍,该男子就住在附近,当天晚上去朋友家吃饭,席间喝了不少酒,离开时就有些晕乎乎的,不料行驶到事发地的时候,因反应迟钝而发生了交通事故。

  据了解,该男子目前伤势不重,主要是一些皮外伤,目前正在治疗。由于该男子酒驾,根据相关法规,交警对该男子进行50元的罚款。

  现象

  夏季是电动车醉酒驾驶的高发期

  “有个男的骑电动自行车和轿车撞上了,骑车男子头部受伤,流了很多血。”5月29日23时许,市民杨女士向本报报料。当天晚上,南湖迎宾菜场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子酒后骑电动自行车与轿车迎头相撞。

  记者赶到现场时,受伤男子已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救治,现场只留下了一片血迹。现场一目击者介绍,事发时,男子喝过酒,晃晃悠悠骑着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骑行,骑到该路口时与一辆轿车迎头撞上。男子头部撞到轿车前挡风玻璃上受伤,由于双方速度并不是很快,120急救车赶到现场后,满身酒气的男子自己走上了急救车,神志还算清楚。目前,交警部门正进一步调查。

  无独有偶,6月18日晚上,南京江宁区河定桥附近的一路口,一名30多岁的男子,骑电动自行车过路口时,由于车速太快,迎面撞上了路边的一名行人,导致行人小腿骨折,据交警调查,发现该男子也是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最终该男子承担全部责任。

  据了解,进入夏季以来,南京发生多起电动车酒驾交通事故,虽然没有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也给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南京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每年的夏天,都是酒驾的高发时期,在这些酒驾案例中,骑电动自行车酒驾的案例也非常多。根据案例分析,由于骑电动车酒驾仅罚款50元,对肇事人起不到震慑作用,因此很多人酒后驾驶电动车的案例非常多。

  交警

  电动车重量超40公斤按轻摩处理

  “醉驾入刑”带来了极大的威慑力,但一些电动车驾驶员不以为然,殊不知,超标的电动车就属于机动车范畴。

  交警部门表示,男子驾驶的属于电动自行车,目前对电动自行车事故的处罚需要根据车辆的具体情况才能做出判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50元罚款。而如果根据新《交通法》的规定,男子所驾驶的车辆如果属于轻便摩托车,适用驾照代号为F,属于机动车范畴。如果被交警当场控制,并固定了相关酒精测试和血液样本等证据的话,是可以按照酒后驾驶进行处罚。

  交警部门补充说明,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时速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如果肇事人所乘骑的车辆重量符合轻便摩托车,那处罚将按照轻摩处理。

  虽然说醉酒后驾驶电动车的处罚没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来得严厉。但是驾驶超标的电动车同样要被拘留。

  法律

  醉酒驾驶电动车造成严重后果可判刑

  醉酒骑电动自行车如果造成严重事故,骑车人将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对此,南京众诚律师事务所的袁律师向记者列举了个代表性的例子:去年5月16日20时30分许,江西上饶市信州区汪家园菜场附近,1名妇女和1个小孩被一辆飞速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撞伤。民警赶到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杨某借着酒劲破口大骂,还把民警手臂咬出血。上饶市警方对涉嫌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的醉酒驾驶电动车肇事者杨某执行逮捕。

  此前,福建泉州、浙江萧山等地法院均作出判决,对酒后超速驾驶电动车酿成交通事故的被告人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刑罚。

  但也有例外,去年5月3日,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宣判的一起电动车醉驾案中,法院考虑到“电动车不应认定为机动车”,将此案排除在“危险驾驶罪”之外,最后以“交通肇事罪”作出判决。

编辑: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