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印发《江苏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招生、医疗等领域信息要公开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点》指出,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围绕企业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推进政务阳光透明,着力抓好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切实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完善公开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政务公开向质量型转变,以公开稳预期、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
《要点》要求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和结果公开。重点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各级政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提出行之有效的公开内容、措施、方式、时限等,重点公布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后续举措。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畅通公众意见建议渠道,跟踪决策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做好政策微调。
《要点》还要求深化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抓好我省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意见的落实,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实效。进一步深化财政信息公开,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定期公开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切实做好就业创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县级政府要通过多种形式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依托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信息补录公开。认真开展研究评估,差别化做好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此外,《要点》在推动行政决策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和办事服务公开、推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成果、推动建设公开透明营商环境、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回应力度、扩大政务开放和社会参与、提升政府网站服务管理水平、扎实推进政务新媒体工作、推动政府公报创新转型、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精心组织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曹卢杰)
来源: 扬子晚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