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部署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用标专项检查

09.03.2015  18:38
        2015年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为维护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信誉,切实保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泰州市农委定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志用标专项检查,集中查处违法违规使用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志、证书的行为。
        3月9日至3月31日,市农委将组织对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农业开发区开展用标检查,姜堰区、兴化市、靖江市、泰兴市等市区将自行组织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