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安机关着力打造法律顾问专家团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部署要求,今年以来,江苏省公安机关率先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并扎实推进智库建设和咨询顾问工作,有力地提升了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治公安建设水平。3月2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长郭声琨就江苏省公安厅成立法律专家顾问团作出专门批示:“此方式很好。”
一、以上率下,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省厅党委敏锐地意识到,随着社会法治建设的快速推进,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公安机关现有人员法律知识结构和法律专业水平难以满足实践需求,而高校学者和执业律师具有职业技能优势和社会性、公正性、权威性的执业特点,可以作为公安机关法制力量的有益补充。因此,建立公安法律顾问队伍,既是贯彻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具体措施,符合法治公安建设的总体要求,又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二是创新制度设计。在没有公安法律专家顾问先例可循的情况下,结合公安机关所具有的职能和法律业务需求,经反复论证,省厅确定了法律专家顾问对公安机关的重大决策和建章立制进行法律论证、参与研究依法行政改革创新工作等六项主要职责,并确定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从国内从事刑事、行政、经济等法律业务,熟悉刑事(经济)侦查、刑事(行政)诉讼等工作,政治素质好,知名度高的一流高校学者和知名执业律师中产生。三是省厅率先垂范。2月10日,省厅印发《关于成立法律专家顾问团的通知》(苏公厅﹝2015﹞68号),宣布成立省厅法律专家顾问团。2月12日,省厅举行法律专家顾问团聘任仪式,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立科(时任江苏省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参加仪式,向受聘的专家颁发聘书,标志着省厅法律专家顾问团正式成立。四是实现全省覆盖。在省厅的示范和指导、推动下,全省各省辖市公安机关已全部建立了法律专家顾问团队,共聘用法律专家175人,为全面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治公安建设建立了一支宝贵的“编外队伍”。南京、徐州、连云港、淮安、宿迁五市所辖县级公安机关也普遍聘请了法律顾问或组建了法律专家顾问团,作为省、市两级公安法律专家顾问团队的有益补充。
二、充分履职,全面发挥顾问智库作用。一是为公安改革和发展建言献策。2月12日,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立科,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省维稳办主任陈逸中,副厅长吴跃章等厅领导与省厅法律专家顾问团各位专家进行座谈,专门向法律专家顾问了解工作意见和建议。11月17日,省厅邀请厅法律专家顾问团和行政复议委员会等部分专家,就公安机关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执法工作进行研究座谈。盐城市局在谋划明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治公安建设思路中,主动向法律顾问发函,共征集意见建议10余条。二是对公安机关的重大决策和建章立制进行法律论证。今年初,省厅拟定出台《江苏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公安实施意见》的同时,组织多名省厅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进行论证,从法理层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十余条。为展示江苏法治公安建设成果,省厅携手《扬子晚报》推出“法治公安进行时”系列报道(共20期),邀请省厅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为22个基层公安机关重大执法改革和创新举措进行点评。据不完全统计,仅省厅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就已为全国人大立法草案、省厅改革惠民措施和重大规范性文件出台等提供服务数十人(次),提出意见、建议100多条。三是参与新型、疑难复杂案(事)件的法律研究。2014年11月7日夜,某企业组织数十人和多辆挖掘机、清障车,将一4S店内的数十辆汽车拖至店外,并把该店房屋整体拆除。接警后,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双方存在合同纠纷,对拆除房屋行为是否构成违法犯罪难以把握。省厅邀请多名法律专家顾问对该案件进行研究,确定该案属于民事纠纷,最终妥善化解了双方矛盾。南京市局在办理“6.20”宝马车肇事案件中,组织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为案件侦办及后期舆论引导提供法律意见、建议。自各地公安机关建立法律顾问团队以来,法律专家顾问已参与新型、疑难复杂案(事)件近百人(次),有力地促进了公安机关执法质量的提高,推动了矛盾纠纷的依法化解。四是协助开展警察培训。为提升全省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能力水平,9月22日,省厅举办厅机关“大课堂”,邀请省厅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祥就刑法修正案(九)的修订背景、调整与修订的主要条款的理解与适用作解读,受到全省公安民警的普遍好评。省厅行政诉讼法培训、盐城市局两次举办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活动,均聘请法律顾问讲授新《行政诉讼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镇江市局邀请法律专家顾问为民警举办专业法律培训讲座12场,累计培训民警1200多人次。淮安市公安机关邀请法律专家顾问开展授课、培训等活动50余场,有力提升了执法培训质效。
三、注重实效,着力建立健全保障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今年初,省厅党委将建立法律专家顾问团纳入《全省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公安的实施意见》,作为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和机制创新进行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将建立和实施法律专家顾问制度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治公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落实相关主体责任。镇江市局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会,讨论研究顾问团队人选。泰州市局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建设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推动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二是强化督促指导。厅法制总队对各市局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行项目化管理,并挂牌督导,对已经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地区挂上电子红旗,尚未建立的地区留白显示,在省厅内网进行公示。常州市局法制部门通过举行恳谈交流会、主动走访法律专家,加强与专家顾问的互动,听取意见建议。淮安市局定期邀请法律顾问到基层单位开展活动,推动法律服务惠及基层、服务实战。三是完善配套制度。制定法律专家顾问工作规则、规范和相关配套制度,明确法律专家顾问权利义务、工作程序、工作职责和工作责任,并建立顾问档案。建立健全专家顾问准入和退出机制,根据公安工作需要和法律专家顾问提供法律服务情况适时进行调整。推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把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费用纳入专项预算,予以专项保障。南京市局建立了法律专家顾问团全体会议及临时会议工作机制,为法律专家顾问履行职责提供便利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