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被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近日,南京市公安局等10家市级公安机关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此前,南京市公安局曾自2008年连续四次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是全省唯一一家连续四次蝉联“全省执法示范市公安局”的省辖市公安局,全局先后有5个公安分局、基层所队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近年来,南京警方坚持“民意、实战、问题、规范、效率”五大导向,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全警种、全建制、全要素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探索建设符合法治特点、顺应群众期待、具有省会城市和全国东部中心城市特点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推动公安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南京市公安局党委始终把法治公安建设作为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最佳结合点,建立统一领导、全警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有力支撑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面发展。他们紧盯全省、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头羊”目标,突出目标引领,强化项目管理,先后制定十项制度文件,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两手一起抓,以硬件建设强制入轨,以软件建设促进习惯养成,将法治公安建设72个重点工作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分解到各警种、各部门,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层层传递责任压力。率先在全省推行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案管中心(室)建设,已建成案管中心(室)167个,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市、区、派出所三级全覆盖;抓好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公安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处罚文书网上公开、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等改革任务;探索实行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建立公职律师机制;积极履行全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职责,办理刑事速裁案件2700余件。
南京警方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根本标准,全面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他们将信息化手段融入到执法办案的各个领域。率先研发应用全国公安系统第一个无纸化办案平台;在全国首创实时指导现场执法模式,建设应用“执法宝典”移动法律服务平台;率先推出行政案件自动量罚系统,独创行政案件自动量罚模式,有效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开展电子案卷二维码行业技术标准部级课题研究,建立公安机关生效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查询制度,全面应用“当事人权利保护系统”、“执法办案回告系统”,积极研发执法办案区管理系统和新型智能执法记录仪,有效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
南京市公安局还首创“民意110”警务服务平台,对全市110接处警满意度、窗口服务满意度、社会治安满意度、公安队伍满意度及社区民警熟悉率等“一率四度”外部评价数据进行不间断跟踪监测,倒逼民警规范执法服务行为,实现了公安机关作风形象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稳步提升。“民意110”平台运行一年以来,共发送访评短信579万余条,同步录音电话回访15.4万余人次,全市110接处警满意度为90.08%,窗口服务满意度为92.36%。“民意110”工作经验得到公安部和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被公安部在全国推广。
南京警方紧紧抓住群众期待、基层民警关心的不依法、不作为、不规范等突出执法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强化执法指引。按照合法合理、简明扼要、易于操作的原则,健全25个警种部门标准、321个岗位标准,汇编400万余字《基层民警执法手册》,并逐年修订。建立常见警情处置规范体系,明确伤害类、侵财类、寻衅滋事类警情处置规范,制定警辅人员执勤、警务工作服务站执法办案程序性规定。针对接处警、传唤讯问、扣押物品、行政案件裁量、简易行政程序等重点执法环节和领域,健全执法行为标准。
与此同时,南京警方还采取“纵向层级培训”和“横向警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设12期专业化警务技能训练班,训练民警1700余人。鼓励民警学法用法,与司法考试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合作,为全局2300余名有意向参加司法考试的民警开展100余场司法考试辅导培训。目前,全局共有260余名民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200余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南京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