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宣布以下四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示10日后起算。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1、 PEREGRINO HANNAH MAY ILAGAN,女,国籍:菲律宾,护照号码:EC8373613,居留许可号码:07955301,停留有效期至2017年9月11日。
2、 SORIANO MARICEL MORADA,女,国籍:菲律宾,护照号码:P2003109A,居留许可号码:07954893,停留有效期至2017年10月20日。
3、 SOLIDUM CESAR CRUZ,男,国籍:菲律宾,护照号码:P2003108A,居留许可号码:07954894,停留有效期至2017年10月20日。
4、 CAMELLO AR-EN EUSEBIO,男,国籍:菲律宾,护照号码:P0114214A,居留许可号码:07954895,停留有效期至2017年10月20日。
南京市公安局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