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宣布以下七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示10日后起算。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1、 ASLAN EMIN KURSAT,男,国籍:土耳其,护照号码:U11496805,居留许可号码:06803616,停留有效期至2016年9月10日。
2、 BUI TIEN TUNG,男,国籍:越南,护照号码:B8452836,居留许可号码:05482917,停留有效期至2017年2月28日。
3、 NESTEROVSKYI PAVLO,男,国籍:乌克兰,护照号码:EC892422,居留许可号码:06982123,停留有效期至2017年1月12日。
4、 DOUCET EMMANUELLE,男,国籍:土耳其,护照号码:HD152242,居留许可号码:06804745,停留有效期至2016年9月10日。
5、 MC GLONE EMILY BETH,女,国籍:美国,护照号码:485928310,居留许可号码:06803101,停留有效期至2016年9月10日。
6、 HO THI LAN HUYEN,女,国籍:越南,护照号码:B2671243,居留许可号码:06942346,停留有效期至2016年9月22日。
7、 PROMPANYA MISS TIYADA,女,国籍:泰国,护照号码:Z231485,居留许可号码:06802402,停留有效期至2016年9月9日。
南京市公安局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