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高中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大幅提高
04.11.2015 08:26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3日从江苏省教育厅获悉,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分区域大幅提高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力度。
通知明确,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省定公办普通高中年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调整为苏南地区不低于1000元、苏中地区不低于900元、苏北地区不低于800元。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变动等因素动态调整。两厅文件同时明确,将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执行情况纳入《江苏省市县落实教育经费保障主体责任综合奖补办法》考核范围。 (蒋廷玉)
编辑: 周莉娜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04.11.2015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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