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75.8%公共财政普惠民生
10余家中央媒体9月24日聚焦南京莲花实验学校。在这所由3个城乡结合部学校整合而成的学校,外来务工子女比例高达80%,造福这些孩子的,是我省公共财政。
改革发展,民生为本。“十二五”以来,民生成为我省公共财政倾力支持的重点领域。4年多来我省直接用于民生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达2.24万亿元,占全省公共财政支出的75.8%,其中省级超过80%。教育、就业、社保、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性安居工程、生态环境等与百姓生活高度关联的领域倍受“青睐”。
“十二五”期间,全省财政用于教育的支出将达7000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3倍。在加大投入的同时,我省探索建立生均财政拨款、教育资助、综合考评三项机制,努力实现公平普惠,在全国首家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从幼儿园到大学全面覆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奖学金制度,确保每名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如今,我省教育发展规模、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各类教育各项质量指标均居全国前列,教育发展主要指标已达中等收入国家水平。
为支持就业创业,“十二五”期间全省财政就业投入预计超过140亿元,每年新增就业超百万。
借助公共财政的收入再分配职能,帮扶低收入群体。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1万户150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城乡平均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36元和465元,较“十一五”末提高44.4%和65.9%。到今年底,全省4000元以下低收入人口将全部消除。
构建托底保障更加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我省财政稳定器作用进一步彰显。今年全省月人均基本养老金2460元左右,比2010年提高67.8%。“十二五”期间,全省投入财政资金613亿元,连续4年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105元,增长75%。全面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十二五”期间全省财政投入年均增长25%,总投入达68亿元。
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政府补助水平。2014年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城乡居民患大病后经医保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给予保障。今年全省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人均不低于380元,比2010年增长2.16倍。“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超过800亿元,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基本公共卫生政府补助标准从2010年的人均不低于15元提高到今年的不低于40元。
2010年以来,各级财政已投入70多亿元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支持实施国家规定的各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支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实施综合改革,取消“以药补医”,预计“十二五”期间对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转和发展的财政补助超过6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