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自行车停放失当,警方呼吁“善待”公共设施

06.01.2015  12:05

昨天,市民史某向城东派出所报警,称自己所借的一辆公共自行车被盗了,民警到现场查明,由于史某未正确停放自行车,车被另外一位市民借走后,停放在了其他点位。对此警方呼吁广大市民“善待”公共设施,一定要按规范有序使用。

 

昨天下午3点,市民史某在小区门前借了一辆公共自行车,当他骑行到江平路上某公共自行车停放点时,突然想起来要到附近办点事,便随手将车放置在停放点旁,史某明知自己未正确停放,但未引起重视,心想着两三分钟的时间也不会出什么问题,办完事再来取车。谁知,当史某再次来到停车点时,发现自己借的自行车不翼而飞了,而且磁卡上还显示着自行车尚未归还,史某以为车被盗,慌忙报警。民警随即展开调查,最终发现竟然是乌龙一场,史某所借的自行车由于未正确停放,被其他市民骑走后于傍晚5点左右在别的点位进行了归还,民警随后对史某进行了教育。

 

据了解,这几个月以来,警方接到多起涉及公共自行车的报警,如人民公园门口的公共自行车点位卡槽被人塞满了垃圾,还用胶带绑上,还有公共自行车点位的钢管被锯断等等情况。警方提示,公共自行车在我市范围内实行已有一段时间,是一项缓解交通压力、方便出行、节能环保的公益项目,请市民朋友文明借车,善待公共交通设施,不要“抹黑”自己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