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改革 让资源下沉
8月29日,省司法厅、苏州市委市政府联合在太仓召开全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总结推广太仓模式,加快推进均等化改革,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太仓市2011年以来,在全国最早提出公共法律均等化目标,最早出台并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工作规划,形成了公共法律服务的“太仓模式”,为全省乃至全国各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范本。
据介绍,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学习借鉴太仓做法,紧紧围绕“一条主干”“四张网”的总路径,进一步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化、集约化发展步伐。在调解网络上,从医患、交通等领域加快向物业、环保、消费等领域拓展,构建多元调解的常态化机制,扩大对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的有效覆盖。在普法网络上,重点抓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推动执法过程成为最生动的普法实践。在公益法律服务网络上,重点提高对困难群体的精准帮扶,探索推行“家庭法律顾问”,为困难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在特殊人群帮扶网络上,加快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刑释人员的安置力度。
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将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加大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专业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推动资源下沉,多层次、多领域、多渠道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的优势,扩大其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渠道,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服务供给格局。利用现代信息网络和大数据技术,及时掌握、回应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特别是用好微信这一平台,在村(社区)层面全面建立、有效运行面向广大群众的“法润民生群”,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等基层服务力量的集中供给。(任松筠 张全连)
来源:新华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