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达贯彻全省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会议精神(二)
苏州市司法局 明确具体举措,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五化”建设进程。 一是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四张网”。进一步理清广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织架构和服务项目。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好“四个全覆盖”工作,以法律服务惠及民生、促进地方法治建设为出发点,完善“四个全覆盖”服务网络。 二是 设立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健全“一条主干”。结合需求实际,整合资源,年内设立“苏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搭建实体和网络两个平台,发挥总枢纽职能和提供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信访接待、法律咨询等多位一体的“一站式”实战化服务。 三是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筑牢“第一道防线”。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力度,设立人民调解专家库,联动开展医患、校园等敏感矛盾纠纷的调解服务,推动“公调对接”机制创新,提升人调解工作水平,全力做好十九大期间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 护航企业创新发展,服务“两聚一高”。以调研走访、开展法律体检等方式,了解企业法律需求,结合“1+4”分析研判,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连云港市司法局 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系统按照省厅部署,努力构建精准高效、全方位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 深入学习领会省厅会议精神。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认真学习了柳玉祥厅长的讲话精神,观看了无锡、常州、镇江、宿迁的宣传短片,主要业务处室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了今后工作思路。 二是 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针对该市公共法律服务在功能设置、产品提供和制度保障上还存在着短板,成立公共法律服务指导组。指导组将按照省厅的部署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服务项目、研发服务产品、升级平台功能,并对四级平台建设加强跟踪督查落实,力争年内打造升级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三是 确保“有队伍”“有阵地”“有品牌”。通过政策引导、激励补偿等措施,不断壮大以专业律师为主体、法律服务志愿者为补充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解决好“人”的问题。推进四级平台主阵地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文化馆等次阵地建设,实现阵地“多元化”。注重提升法律服务质量,研发制定符合地方特色的法律服务项目清单,打造“特色服务”。
东海县司法局 通过认真学习,创新理念,积极打造“三支队伍”拓展公共法律服务的功能,力争让基层群众获得普惠均等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 法治专门队伍“带动”。积极整合资源,建立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组织动员县、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人员、政法干警等法治专门队伍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发挥法治专门队伍在公共法律服务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 法律专业队伍“联动”。充分发挥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行业组织的作用,组织动员县内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纠纷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切实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建立健全诚信执业档案,规范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提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服务能力。 三是 联络服务队伍“推动”。积极探索建立村级“法律管家”,建立动态的微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通过由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机构、村(社区)“两委”“村警”、村民组和园区管委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担任村(社区、园区)“法律管家”,建立各级各类基层组织和县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机制,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向社会治理末端延伸。
金湖县司法局 决定采取“三开展”着力推进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 开展学习研讨。为确保柳厅长讲话精神在各个层级和科室得到迅速贯彻落实,组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并结合其他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交流,开展研讨,确立目标。 二是 开展对标找差。为确保在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精准发力,对照省公共法律服务基本项目清单,逐项梳理,查找工作缺失,并列表排出,做到一目了然。 三是 开展逐项交办。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梳理出的问题,按照司法行政各科室服务职能,逐项进行交办。交办单上做到“五明确”,即明确工作事项、明确责任科室和负责人、明确完成时间节点、明确终极目标、明确奖惩措施。
连云港市连云区司法局 召开机关全体司法行政干部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会议精神。 一是 要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基础投入。以“四个全覆盖”为主要内容,重点加强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站建设,将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延伸。今年计划投资8万余元,重点打造平山社区、东崖屋村司法行政工作站,在人口较多的小区内设置司法行政工作室。 二是 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基础管理。统一制定街道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的内容和服务标准,并纳入年终考核指标体系。 三是 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宣传。由办公室牵头,法宣、法援、公证等部门配合,制作公共法律内容介绍和宣传类法律服务产品。通过区普法网、微信公众号和各村社区“法律服务便民墙”、法律宣传栏进行推广,增强人民群众的知晓率。
沛县司法局 召开专题会议,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制定三项措施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一是 充实力量。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把最优秀的30名法律服务人员选派到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轮流坐班;建立接待登记,案件办理、值班考勤等制度,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 二是 完善镇村网络。进一步加强17个镇区涉农法律服务中心、378个村法律服务站建设,推进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的“一站式”解决。 三是 日常监督。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抓好窗口服务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对场咨询解答、后台办理及指派案件的办理过程进行监督,同时通过公布监督投诉电话、设置投诉信箱和电话回访等方式,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