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共服务领域将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中国江苏网9月28日讯(记者 郭蓓)9月5日,江苏省政府苏印发了《省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据悉,这是我省关于推广运用PPP模式级别最高、最具权威的文件,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今天上午,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财政厅副厅长宋义武就此文件,对于推广运用PPP模式的原因、方法、原则、意义等方面进行了解读。
PPP是政府与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全过程合作关系,以授予特许经营权为基础,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通过引进市场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具有伙伴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分担三个重要特征。
“去年八月,我省召开PPP项目推介,这也是全国首个此类的相关推介“省财政厅金融处处长王卫星表示,此前财政部在全国申报PPP项目的基础上,选出了30个全国示范项目,江苏有9个入选,个数和金额都名列前茅。今年四月,我省有186个项目入库省级项目库,经过遴选后,其中63个项目成为省级试点项目。
【意义】推广运用PPP模式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通过推广运用PPP模式将公共服务项目由政府供给,实现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供给转变,让社会资本承担公共服务项目的设计、建设、投资、融资、运营和维护等责任。
同时,推广运用PPP模式将打破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的限制,鼓励多种类型的企业参与提供公共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潜力,有利于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任务繁重的背景下,推广运用PPP模式利于更好地筹集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同时对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也有着推动作用。
【范围】多个公共服务领域鼓励采用PPP模式
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宋义武表示,在省政府文件里已明确提出,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均鼓励采用PPP模式。
同时在具体运作方式上,对存量项目主要采用转让—运营—移交、或改建—运营—移交等方式。将具备条件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公共服务项目转型为PPP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造和运营,把原来的政府性债务转换为非政府性债务,腾出资金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可以说,是规范化解政府债务的有效形式“,宋义武表示。
对新建项目,合理选择建设—运营—移交或建设—拥有—运营等运作方式。对新建项目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财政性收支平衡状况,逐步增加运用PPP模式比例,对新建公共服务类项目,应优先采用PPP模式。
【操作】行业主管和社会资本均可发起
据悉看,PPP项目可由行业主管部门发起,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行业发展规划,从新建、改建项目或存量公共资产中遴选潜在项目。也可由社会资本发起,向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合作项目。
发起人应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产出说明等资料。筛选后对符合PPP模式的项目列入项目库。
对计划实施的,政府会同行业主管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每个PPP项目都要编制实施方案,科学合理的方案是打造真正PPP项目的关键。在公开选择合作伙伴,成立项目合作公司之余,建立健全项目的政策和制度保障机制是推动PPP项目健康发展的保障。加强PPP项目财政管理、完善综合金融服务、保障PPP项目用地供给、简化项目审核流程、建立多层次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体系等方面,均为PPP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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