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八一医院发声明:网传领导“节日”支出审批表系捏造

05.05.2016  22:31

   律师声明函

  敬启者:

  江苏九州祥和律师事务所崔保华律师接受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一医院(以下简称八一医院)委托,就微信、微博、论坛等网络平台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恶意诽谤委托人声誉问题,特发表声明如下:

  近期,八一医院发现在包括微信、微博、论坛等在内的网络平台上出现部分针对八一医院及其领导、工作人员的恶意侵权信息,这些信息以耸人听闻的标题或内容,捏造所谓的新加坡华康医疗投资集团《2012年(春节)合作领导“节日”支出审批表》,虚构八一医院领导、工作人员收受巨额贿赂的信息。该虚假信息在微信朋友圈、微博好友圈、各大论坛大量转发,部分转发贴对转发内容恶意加工渲染,严重损害了八一医院的声誉及院领导、部分工作人员的名誉,并对医院的正常医疗服务造成极大的负面效应,情节恶劣,影响极坏。

  上述《2012年(春节)合作领导“节日”支出审批表》纯属伪造,理由如下:一、八一医院从未与该表所述的“新加坡华康医疗投资集团”有任何合作关系;二、该表所列职务与当时八一医院实际设置严重不符,如:医院医务处只有一名副主任,也不存在人力资源办主任、干事,更无经管处处长、主任之职务存在;三、表中所列职务并无相关人员姓名对应;四、既然是《审批表》,理当有报批人、批准人签名及财务印章等,但该表仅是黑白打印页一张,无任何个人或单位签名、盖章。鉴于此,八一医院及本律师已向腾讯公司和青岛市网信办举报、投诉,目前部分侵权网贴因违反《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已被删除。

  对此,八一医院委托本律师严正声明,任何编造、制作、散布诽谤八一医院及其领导、员工的虚假信息的行为,均属于严重的信息网络侵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相关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应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敬请相关单位和个人立即停止散播并删除侵害委托人的虚假信息。对恶意散播造成严重影响或本声明函公开发表后24小时之内未自行删除并消除影响者,本律师将遵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一医院的意志,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和刑事、治安案件举报,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律师签名:崔保华

  江苏九州祥和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六年五月五日

   附:部分侵权网站、网络用户名单及侵权内容

  一、微信公众号《我的青岛》,2016年5月3日发布《重磅!莆田系给部队医院领导送礼大曝光》(作者:青岛君)网贴部分内容及其所附《2012年(春节)合作领导“节日”支出审批表》截图;

  二、微信公众号《新闻当事人》,2016年5月3日发布《莆田系股东曝80所部队医院合作,给某院送礼百万》(作者:付珊)网贴部分内容及其所附《2012年(春节)合作领导“节日”支出审批表》截图;

  三、微信公众号《南京全接触》,2016年5月4日发布《拒绝莆田系医院!南京最强公立医院、王牌科室名单在此!火速收藏!》(作者萝卜君)网贴部分内容及其所附《2012年(春节)合作领导“节日”支出审批表》截图;

  四、博客《吐槽鬼》,2016年5月3日发布“对了,刚才谁问我八一医院有没有沦陷的?自己对应着这张表看吧。”网贴及其所附《2012年(春节)合作领导“节日”支出审批表》截图;

  五、《腾讯新闻—天天新闻》,2016年5月3日发布《媒体:莆田系给部队医院送礼名单曝光》(作者不详)网贴部分内容及其所附《2012年(春节)合作领导“节日”支出审批表》截图;

  六、《凤凰网—凤凰新闻》,2016年5月4日发布《对莆田系及其帮凶不能再纵容》(作者:不详)网贴部分内容截图。

编辑: 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