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资源税改革首张税票开出 企业税负降低1.78%

03.08.2016  10:07

  8月份,资源税从价计征全面改革迎来首个纳税申报期。8月1日上午8时,青海省格尔木市通过金税三期系统资源税征管模块开出了资源税全面改革后全国第一张税票。

  作为资源税全面改革后全国第一位按从价计征方式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网上申报,顺利缴纳了2428.8万元资源税,比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前少缴税费540.4万元,税费负担率下降1.78%。

  河北省是全国唯一的水资源税试点改革省份,8月1日上午8时35分,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地税局顺利开出第一张水资源税完税凭证。截至上午11时30分,河北省各级地税机关累计征收水资源税462笔,税款415.39万元。

  加快资源税改革,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在此前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稀土、钨、钼等6个品目成功实施资源税改革的基础上,今年7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实行从价计征,清理收费基金。此次改革按照税费平移的基本原则,合理确定资源税计税依据和税率水平,增强税收弹性,总体上不增加企业税费负担。

  专家认为,从价计征机制实现了资源税收入与资源价格挂钩,资源价格上涨时可以自动增加收入,抑制相关经济领域可能出现的“过热”;资源市场低迷、矿价走低时可以自动降低税负,减轻企业负担,防止相关矿业“过冷”,对矿业经济发展起到了“自动稳定器”的调节作用。

  据国家税务总局测算,今年上半年,由于原油、煤炭的售价降幅较大,资源税收入也随之下降,全国原油、天然气、煤炭三个税目一共减收资源税101.7亿元,其中原油资源税减收57.2亿元,天然气资源税减收2.05亿元,煤炭资源税减收42.45亿元,平均减幅达30.38%,及时、自动地减轻了企业负担。如果不实行从价计征,同期全国油气煤企业将会减利75亿元左右。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德勇认为,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后,资源性产品价格与资源税形成更紧密的联系。下一阶段,应尽快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让市场发现价格,实现税价联动,这样才能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也有利于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促进自然资源更加有效、合理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