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江苏的新实践
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系列评论之一
本报评论员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努力建设法治江苏,正迎来新的实践和探索。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那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贯彻中央新要求,根据我省法治建设新实践,进一步明确我省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目标要求,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在江苏的实践和探索。
“法者,国之权衡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新坐标,标志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工作重点和总抓手,为我们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江苏的新实践,落实中央顶层设计的大框架和各项部署决不能走样。我省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目标,是在深刻理解、全面把握中央总体部署,认真总结我省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基础上研究提出的,丰富提升了我省法治建设原有目标内涵,必将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产生深远深刻的影响。
全面深化改革,谱写好中国梦的江苏篇章,需要法治更有力的保驾护航,需要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回首江苏近年来依法治省和法治江苏建设的探索和实践,虽然在诸多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显著成效,但同十八届四中全会新要求、党和人民事业新发展、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地方,还面临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当前加强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坚持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两个轮子一起转。全省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目标要求,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引领和提升法治江苏建设,在新坐标上全面推进依法治省。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任重道远,惟有明晰目标、确立方向,方能纲举目张。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江苏的具体实践,因此,我们必须紧扣中央提出的总目标推进在江苏的创新实践,必须坚持以中央提出的“五大体系”建设牵引法治江苏建设各方面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五个坚持”的原则,引领全省人民为实现总目标而共同奋斗。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江苏的新实践,需要继续发扬主动作为的进取精神。在中央顶层设计框架下如何加强我省法治建设,还需要我们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进行探索,努力形成特色、走在前列。我省提出重点要做到“五个着力提升”,即着力提升地方立法质量、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着力提升全民守法自觉性,这是根据法治江苏建设所处阶段和省情实际提出的重点任务。我们要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求真务实、攻坚克难,一步一个脚印向着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目标不断前进。
只要全省上下齐心协力、不懈奋斗,我们就一定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江苏的实践不断取得新进展,推动法治建设居于全国领先行列。
编辑: 章强、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