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全面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04.12.2015  14:52

      近日,昆山下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寒冷天气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过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和预案等多项举措,推进救助专项行动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寒冷天气下救助管理工作。

      一是机制保障做到“全”字。即日起至2016年3月底将救助管理工作列为阶段性重点工作,建立首接负责制。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加强与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沟通协作,实行联防联救,确保人员到位,专职到位,物资到位,快速解决在救助中遇到的问题,确定专人负责协调。各区镇民政办(科)启动应急机制,不断完善市、区镇、村(居)三级救助网络,健全街头救助点、社区救助点、村(居)委咨询点、流动救助车、救助引导牌,做到职责分工有专人负责、人员安置有专用场所,24小时服务接待“有求必应、有应必行、有行必果”。

      二是主动救助突出“优”字。在元旦、春节及重大气候变化前夕,依托现有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和临时救助点,积极创新救助工作模式,以重点区域、主要街道(集贸市场)、桥梁涵洞、闲置破旧房屋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排查盲区,加大巡查保护力度,重点做好夜间巡视救助,并对重点地点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区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群防、群助网络。积极引导群众或生活无着人员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或拨打市救助站24小时救助电话。对寻亲不遇、务工不着等困难人员,按需求进行分类救助。对愿意接受救助的接回救助;对不愿意的耐心细致地说服劝导;对经劝导仍不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的,根据其情况提供必要御寒衣物、食品和求助联系方式;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及时安排护送救助;对精神病人、危重病人遵循“先救治后甄别救助”原则,积极有效实施救助。

      三是信息渠道确保“畅”字。主动做好宣传和沟通,充分发挥基层公益慈善组织、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积极性,正确引导开展形式多样救助活动。采取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救助措施、救助政策、公示救助点地址、求助电话等信息的宣传报道,扩大救助政策社会知晓度,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全面理解、支持和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方便广大群众遇到流浪乞讨人员时能够及时与救助管理机构取得联系。活动期间每月底,市救助站、各区镇民政办(科)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四是日常管理体现“精”字。严格落实救助站24小时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和跟踪检查制。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发现或接到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线索的,实行快速救助。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按要求把好受助人员入站登记、安全检查关。按规定程序积极开展受助人员寻亲工作。对进站人员实行分类居住、分区管理。实行痕迹化管理,加强救助记录和档案保管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认真查找消防设施设备等薄弱环节和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重点做好防火灾、防食物或煤气中毒、防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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