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全面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

05.03.2015  11:03
  盐城市大丰、射阳、响水三地去年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的做法,入选2014年度“全国医改十大创新举措”和全市“十大服务创新举措”,国家卫计委在全国进行了推广。目前,大丰、射阳、响水三地已有124个村卫生室与所辖14776户居民自愿签约,让群众体验到卫生惠民的新红利。
  为进一步扩大试点成果,近日,盐城市卫生局、财政局、物价局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市9个县(市、区)全面实施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让更多的百姓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个性化医疗保健服务。要求今年大丰、响水和射阳三地在总结去年经验的基础上,扩大签约服务试点范围,完善服务内容和方式,其他地区至少有1家乡镇卫生院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并逐年扩大试点范围,至2017年,全市所有建制乡镇都要有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村。在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中做到7个相结合,即:坚持自愿签约与政策引导相结合;门诊签约与上门签约相结合;家庭签约和个体签约相结合;基础服务与特需服务相结合;村医服务与团队服务相结合;区域划分与有序竞争相结合;试点先行与整体推进相结合。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主体包括:以签约的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提供服务为主,乡镇卫生院和健康管理服务团队协助并提供技术设备支撑,鼓励各地组织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专家和退休执业(助理)医师参与签约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综合服务三个方面。另外,《关于全面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还对服务约定、价格政策、补偿标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悉,通过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让乡村医生与签约家庭建立起一种长期、稳定的契约关系,以便对签约家庭的健康进行全过程的维护,实现了“让每户居民拥有自己家庭医生”的目标;同时,有助于提高村卫生室工作水平、增强村卫生室吸引力,有助于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待遇、增强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有助于推动形成分级诊疗、有序就医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