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推进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

21.04.2015  11:03

    4月14日,省局在南京召开了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推进工作会议。省局沈建辉局长、景启坚纪检组长、范伯仁副局长、省财政厅农业处负责人,各市、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机械化技术专家组、局机关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近200人参加会议。南通、连云港、射阳、沭阳和江都等地进行了交流发言,省局科技质量处对2015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进行了解读,省局沈建辉局长就做好2015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由范伯仁副局长主持。  

  沈局长在讲话中指出,2014年,省级财政投入作业补助资金达8.4亿元,共实施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3828万亩,还田率达51.5%。可以说各级领导对秸秆机械化还田重视程度空前、财政投入力度空前、社会关注度空前、持续发展难度空前、实际工作强度空前,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5年,省政府继续将秸秆综合利用列为民生保障十件实事,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126号),进一步明确了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稳定在稻麦种植面积的50%的目标。今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继续实行直补,省级作业补助资金按8.4亿元的规模切块下达至市、县(市),各地要围绕省定目标,结合自身财力,统筹包干使用省级补助资金,因地制宜确定具体目标任务、实施方案、补助对象、操作程序,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184]号文件规定的作业补贴标准(苏南每亩10元、苏中每亩20元、苏北每亩25元),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他要求,各地要着重抓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注重秸秆机械化还田与其它形式利用统筹推进。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农民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切实提高作业质量,增强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效果。四是着力加强主体培育,按照“农民能接受、质量有保证、实践好操作、发展可持续”的要求,不断完善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服务的长效机制。五是不断强化绩效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和效果,确保圆满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年度秸秆机械化还田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