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现场会在泰召开

24.12.2014  17:47

 

 

  12月17-18日,省消防总队、省文物局联合在泰州召开全省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现场会。省消防总队政委陈益新、副总队长曹奇,省文物局局长刘谨胜、副局长殷连生,泰州市副市长王学锋等领导出席会议。全省各市消防支队分管领导及监督管理科科长,各市文物局分管领导、文物处处长、博物馆馆长等近100人参加了活动。

  17日下午,与会代表实地观摩了泰州市姜堰区溱潼古镇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工作现场,详细了解了姜堰区溱潼古镇关于贯彻落实三部委《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具体情况。18日上午,召开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现场交流会,会上,泰州市政府王学锋副市长代表泰州市政府致辞,泰州、南京、淮安、盐城、无锡等地代表就加强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作经验交流,省消防总队曹奇副总队长分析了当前全省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五个方面就加强全省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进行了强调:一是要建立健全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二是要大力推进文物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增强自防自救能力;三是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四是要积极建立单位自救力量,扎实推进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建设,并定期开展灭火救援演练;五是要坚持“以人防为主,人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现代化技防措施,推动建设和完善消防技防设施,预防文物古建筑火灾。最后,省文物局局长刘谨胜就全省文物部门加强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他指出: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的生命线,加强文物单位消防更是文物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他要求:各级文物部门必须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意识,以勇于开拓、善抓机遇的创新意识,从强化监督管理、改善基础设施、提高消防能力、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等四个方面,加强和完善文物、消防两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和改进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措施,提高防控火灾的能力,全面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为保障全省文物消防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期间,泰州市文物局与泰州消防支队签订了文物消防共建协议,省消防总队邀请了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专家针对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进行了专题培训。(泰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