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干线公路超限率下降趋稳
4月18日,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省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情况通报》,自去年9月至今年3月底,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治超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整治公路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车辆运输车、货车非法改装等三项专项行动,全省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超限率分别由8.14%、9.12%下降至2.83%、2.68%,全省干线公路超限率下降趋稳。
通报显示,去年9月以来,各地方政府进一步落实主抓责任,调整完善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配套文件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有关工作。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查处违法车辆2.5万辆,对8778车次记分40500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货车交通安全事故同比下降10.21%,全省车辆运输车得到全面整治,双排运输现象基本杜绝,超限超载联合执法成效明显,社会对治超工作的认同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此外,通报指出了当前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面临的问题:部分地区和部分路段超限形势依然严峻,存在超限率较高、超限运输车辆数较多、个别路段超限运输现象严重、超限运输车籍数量较多等现象;超限超载治理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联合执法机制须进一步完善;公路交通治超执法人员积极性不高;源头治超工作还未建立有效防止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的监管办法,货物源头装载超限超载治理倒查机制还未建立,部分地区重点源头公示数量较少,大量的工矿、码头、沙石料场、货物集散地还未实施超限超载治理责任监管。
针对这些问题,通报要求加快推进完善全省治超工作立法,明确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目标实施考核,建立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责任倒查和考核追究工作机制;对超限超载严重地区、违法超限超载频发企业实施约谈制度,推行交通建设项目限批制度;开展超限超载治理设施布局及建设方案研究,研究制定《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办法》,强化违法超限“黑名单”管理,推进完善非现场执法,加大科技治超力度;统筹执法力量,严格执行24小时执法、值守制;着力打击重点地区、路段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严格实施“一超四罚”;研究制定交通运输系统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主体责任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方案,实施失信行为通报和曝光制度;研究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保险费率上浮制度,提升联合惩戒力度;将公路超限检测站基本支出纳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大工作执法装备投入,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厅公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