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

10.01.2017  18:05

 

 

 

1月6日,全省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经验,深化思路举措,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城市民族工作,提出以依法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扎实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副省长陈震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城镇化进程、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必然要求。我省各地各部门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着力在打基础、抓管理、强服务上下功夫,不断加大城市民族工作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会议要求,要科学把握城市工作和民族工作“两个大局”,抓好城市化进程中的共建共享,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加快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制化建设,以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为目标,不断推动全省城市民族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上,南京、徐州、苏州、扬州市政府及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先后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