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二季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情况通报
今年以来,全省人社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狠抓重点工作推进和关键措施落实,顺利实现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目标。
一、就业形势保持基本平稳。实施新一轮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等政策落实,加强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和动态监测,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统筹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强化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优化企业用工指导服务,全力保持就业形势基本平稳。上半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6.9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66.98%;城镇登记失业率3.01%,同比下降0.03个百分点;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1.72万人,转移率达71.14%;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6.19万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78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的100.52%、135.5%;扶持大学生、农民创业分别达1.02万人、2.3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67.8%、78.9%;培训城乡劳动者106.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78.5%。
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落实省级综合医改试点涉及部门任务。深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着力扩大社保覆盖面,6月末全省企业职工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983.05万人、2387.58万人、1461.45万人、1557.56万人和1427.68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331.24万人,主要险种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4790万人。按照10%左右的增幅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105元。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并抓好落实,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探索推进企业年金发展。
三、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大力实施重点人才工程项目,加大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和国外智力引进力度。上半年,全省新增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分别达19.47万人、11.17万人,新增留学回国人员4131人,新引进长期外国专家1301人,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培训65.18万人。加大人才政策创新力度,深入开展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人才政策、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研究,拟订进一步加强苏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四、公务员管理和人事工资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扎实推进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工作,围绕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推进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施乡镇工作补贴等开展调研并起草相关改革意见。做好深化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拟定和报审工作。按计划完成2015年度全省公务员考录工作,全省共招录5872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出台《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表彰30名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20个公务员集体。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治理督查。评选人力资源服务业十大领军人才,认定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20家。
五、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持续推进劳动合同扩面提质,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分别保持在98%、95%以上。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推进仲裁机构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提升调解服务平台运行水平,上半年登记案件2807件,涉及金额6015万元,调解成功率达81.3%,满意度为99.4%。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建设年”活动。加强全省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建设,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执法检查、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等专项行动。加大行政司法联动惩处力度,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上半年全省共移送231件。拟订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设40个示范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
下半年,全省人社系统将认真贯彻习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改革统揽、稳中求进,着力抓好重点任务推进和重要举措落实,努力在保障改善民生上积极作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全力促进就业创业。突出抓好各项积极就业政策落实,全面落实服务企业发展具体措施,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及时做好相关政策储备,努力保持就业形势稳定。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统筹抓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大力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完善创业政策体系,提高创业培训质量,优化创业服务,促进大众创业创新。进一步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组织实施技能提升专项计划,提高职业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提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水平。稳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落实省级综合医改试点任务,贯彻实施《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完善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方式,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持续稳定参保,指导帮助中断缴费困难人员及时续保。稳步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试点。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管力度,推进社保基金监督立法。
三是抓好“两高”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重点人才工程项目,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后站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集聚培养更多高层次人才。制定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实施意见,加大高技能人才引培力度,深化技工院校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努力培养造就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新型技能劳动大军。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健全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加大政策创新力度,优化人才公共服务,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为人才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是推进公务员管理和人事工资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县以下机关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涉及职业保障制度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公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等工作。规范做好公务员考录工作,研究制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提升公务员培训教育质量。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规范公开招聘工作,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治理长效机制。稳慎实施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五是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持续推进劳动合同扩面提质,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管理,提升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和调解服务平台运行水平,加大矛盾调处和监察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稿件来源:厅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