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书香企业”推荐评选活动启动
20.11.2015 11:32
本文来源: 总工会
本网讯 日前,省总工会、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全民阅读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江苏省“书香企业”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在全省开展“书香企业”推荐评选活动。
《通知》明确了各地、各单位“书香企业”推荐条件。企业必须是省级以上“职工书屋”示范点;积极开展书香企业建设活动,做到阅读设施完备、阅读资源丰富、阅读活动扎实、阅读服务优良、阅读成效明显、阅读保障到位;对照《江苏省书香企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自测自评总分达到90分以上,推荐单位实地测评总分达到80分以上。凡企业未建工会,以及近两年经营状况较差、有较大集体性劳动争议、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被列入失信或违法企业“黑名单”等,均不得申报。
《通知》要求,本次“书香企业”评选须按照企业申报、部门审核、组织复核、专家评审等步骤进行,最后由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命名表彰。各地、各单位要全面掌握各类企业创建情况,组织发动优秀企业申报,要选树典型,促进书香企业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王鑫)
本文来源: 总工会
20.11.2015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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