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不?全由评价器说了算 启东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出新招

04.08.2015  19:31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监督,提升窗口接待质量,从今年开始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在控申接待窗口引入评价器,实行满意度评价机制,并以此作为年终个人考核的重要依据。满意度电子评价器安装在窗口前台显眼位置,评价器设有“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按键,在每次接待结束后由来访群众从“总体评价”、“办案态度”、“办案作风”、“办案结果”、“办案水平”等五个方面当场对本次接待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会自动传输到评价器终端,窗口工作人员无法对其更改,真正实现“满不满意群众说了算”。该院每周通过后台进行数据汇总分析,清楚地掌握窗口接待干警的服务状态及来访群众对接待质量的评价和反馈,对群众评价不满意的案件,由部门负责人约谈接待干警,核实情况、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通过引入满意度评价器,实现了来访群众对接待人员的零距离实时监督,强化了窗口接待人员服务意识,改善了接待人员司法作风,提升了接待窗口形象。据统计,满意度评价器运行以来,该院共收集窗口评价80余件次,满意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周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