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规范公有房屋管理行为 唤醒“沉睡”的资产
中国江苏网12月9日讯 规范公有房屋管理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唤醒“沉睡”的资产,7月14日,全市公有房屋专项清理工作打响了“发令枪”,经过三个阶段紧锣密鼓工作,全市公有房屋家底基本摸清。据统计,市直406个单位中有出租行为的137个,137个单位公有房屋总面积238.14万平方米,其中2009年6月至2014年6月出租面积71.76万平方米。
组织强 要求严
这次清理工作纳入清查的对象包括全市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含下属所有企业)、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时间跨度上重点清理2009年6月1日至今年6月底共五年间的具体情况,决定了这次清理工作涉及资产多、时间跨度长、需要掌握的信息量大。
为加强清理组织工作,市纪委成立专门机构即市清理办,设在市财政局,负责全市清理的日常工作。根据工作职责,市财政局抽调骨干成立宣传、清理、督查、信息软件等四个工作小组,明确分工、细化职责、抓好落实。市清理办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落实市委市政府清理工作要求,作为监管国有资产的主管部门,市财政局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底数清 情况明
自查阶段要求清理范围内的单位必须如实填报,其中清理登记表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审核并签字背书。
此外,针对有些单位由于人员变动、资料登记保存不规范导致原始资料难搜集、基础情况难查清情况,清理办通过走访老同志和调出人员、调取房屋资产监管单位证件信息以及实地查看等方式,掌握了第一手资料,确保不放过一个死角。与此同时,清理办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从用地、规划、建设、门面房管理、租金收入使用以及群众反映等方面收集各产权单位公有房屋信息,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问题调查等方式对各产权单位上报信息进行甄别核查,严格把好核验关。
清理工作第一阶段尚未结束,清理办即抽调了投融资处、稽查局、会计处等处室负责人及骨干人员组成10个督查组,对市直60个部门单位提前上门开展资料核查工作。核查前全面掌握税收、合同法等相关政策;核查时主动与被查单位沟通,正面宣传;核查过程中切实增强保密意识;核查结束后组长、主查人在核查表格上签字确认,参与核查的工作人员逐一汇报核查情况。
清理工作进入第二阶段后,清理办要求核查工作实现全覆盖,并进一步细化“四清”原则,即掌握清楚公有房屋合同管理、租金管理、财务管理、产权管理等具体情况。清理办工作人员克服自身岗位工作忙等诸多困难,积极投入、辛勤付出,对第一次核查中问题不清楚、不到位的部门单位进行“回头看”,对没有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同时进一步设计细化核查表格,具体到门牌号、核查时间,坚持做到“四见”,即见房、见票、见账、见合同,确保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全面、精准、快速地完成了对市直137个单位的核查工作,真正摸清全市公有房屋的家底。
建制度 强监管
从清理工作开始,市清理办就把完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市财政局根据工作职责抽调骨干成立的内设机构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组别——信息软件组,它专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的维护和《淮安市公有房屋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在清理办每次召开的专题会上,信息软件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强调部署,同步推进,要求完善信息化监管平台,做到与住建、国土、规划、税务等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对全市公有房屋管理情况的动态掌握、实时监控。
把公有房屋租赁收入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纳入财政的“笼子”,在于建立一套长效机制。为此,市清理办草拟了《淮安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从公有房屋出租程序管理、合同管理、租金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记者 周旭亮 通讯员 陈琳)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