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禁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启动

21.01.2016  12:31
  1月20日下午,2016年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新闻通气会举行。从即日起到2月底,我市将开展春节期间全市禁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整治私贩私运私储和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可别小看被罚款这样的治安处罚,这将会对你的个人违法信息造成不良记录,留下‘污点’。为放个烟花爆竹承担这么大的后果,实在划不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张晓昆提醒广大市民。 据介绍,去年一市民因为孩子结婚,违规燃放了烟花爆竹。警方发现后,依法对其处以500元罚款的治安处罚。 这名市民本以为罚款只是一件小事,可没想到后果很严重。去年10月,因为个人需要,他到公安机关开具一份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但民警调看记录后发现,他曾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而被警方罚款500元。因此,民警无法为其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这让该市民十分后悔。 处罚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 张晓昆介绍,在此次禁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一起就将处罚一起,而且都要依法从严、按处罚标准上线处罚。 在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带至公安派出所接受询问查证,并给予行政处罚。对于个人,情节不严重的将处以500元以下罚款。而一旦在公共场所,涉及油电气、医院等重点单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一律给予治安拘留。对于单位,将处以1万到5万元的罚款。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律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一律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严处罚;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律由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处罚。 数据:去年春节期间处罚违规燃放45人 据统计,2015年,全市共出动执法巡查力量4万余人次,依法收缴非法劣质烟花爆竹6500余箱,查处违规燃放行为76起,处罚违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行为违法人员97人。 2015年,全市禁放区共接报违规燃放警情401起,同比下降76.2%,依法处罚违法违规人员同比上升87.5%。去年春节期间,全市禁放区域内共接违规燃放警情248起,处罚45人。春节过后截止到去年底,接违规燃放警情153起,查实并处罚39起。 此外,禁放区实现了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非禁放区内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一般火警也仅有3起,轻微灼伤仅5人。 警方提醒:举报有奖,一次最高奖励2万元 张晓昆表示,对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一经查实的,将给予适当奖励。从现在起,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经查实的,每收缴一箱烟花爆竹奖励30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2万元;对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奖励100元。 全市查禁违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全市查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8363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