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食品安全办主任座谈会在京召开

28.03.2016  11:04

  2016年3月21~22日,全国食品安全办主任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了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工作部署,明确了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中,提出了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新理念、新论断和新要求,确立了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思想基础、理论指导、制度框架、实践方法,集中反映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战略思想。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这些最新理论和实践成果,是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坚持党的领导的重大政治任务,是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迫切需要。

  会议强调,要以增强“四个意识”的高度认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着力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这是食品药品监管的组织制度和法律规范,是履行职责的最根本的制度保障。各地要全力配合做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全面梳理监管执法中的疑难问题,深入排查生产经营各环节的风险隐患,把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说出来、解决掉。加强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防范,联合农业、公安、海关等部门加强食品农产品源头整治;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等重点产品监管;加强对网络订餐、网络经营食品等新兴业态和风险隐患较多的农村地区、学校食堂、校园周边、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管理整治;加强标准跟踪评价,注重标准制定工作与监管执法工作的衔接,防范标准缺失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会议要求,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四有两责”,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的具体化,各级党委政府要为食药监管部门履行“两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在岗位、编制、装备上给予充分保障;抓好本地区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通过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行动,让先行先试地区率先实现规划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抽检信息公布的力度,特别要加大处置情况公布力度,公开产品不合格原因和企业整改情况,公开案件处罚结果。

  会议对近期曝光的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查处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地彻查案件,全力控制涉案疫苗;严惩违法,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惩处;及时公开涉案疫苗流向、案件查处情况等;抓紧完善监管制度,堵塞监管漏洞。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毕井泉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总局全体班子成员出席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安全办主任、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以及相关负责人,总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