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在全国率先启动小麦最低价执行预案
5月26日下午,江苏省政府在南京召开全省夏粮收购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全面分析了今年我省夏粮生产、收购形势,部署了夏粮收购工作,明确从即日起江苏在全国率先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2015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均为每市斤1.18元,第一批委托收购库点965个,比去年增加13个。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杨根平主持。
省粮食局陈杰局长作了会议发言。他指出,近年来通过危仓老库维修改造、信息化功能提升,粮食收储条件得到显著改善,为做好粮食收购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由于高产量、高收购量、高库存量连年叠加,国内外粮食市场供给充足,需求疲软,今年夏粮收购形势较为严峻,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市场收购动力不足,二是收购仓容缺口较大,三是油菜籽收购面临困难。他要求,各地粮食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下的市县长分级负责的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夏粮收购工作,坚决杜绝“卖粮难”,防止“卖油难”。他强调,要严格执行国家“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做到规范收购;要保障收购资金,防止“打白条”;要强化监管,重点查处损害国家和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提升服务水平,大力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创新服务方式,建好服务平台,让农民交售满意粮。
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结合夏粮收购和当前粮食部门的重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做好夏粮收购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收购政策,提高收购服务水平,切实落实各方责任。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精心部署实施;各级粮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坚决防止各种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中储粮南京分公司要确保收购资金及费用补贴到位,全面落实收购任务;各级农业发展银行要全力保障夏粮收购资金的贷款发放,满足粮食收购需要。
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徐鸣副省长指出,省政府将于近期制定下发《省政府关于全面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各市县要抓紧制定贯彻意见,按照“米袋子”省长负责制下的市县长分级负责制,省、市、县共同担责。要强化督查考核,由省粮食局牵头,研究制定考核办法,对各级政府进行目标考核,推动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
徐鸣副省长强调,要统筹推进当前粮食各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快落实粮食储备任务。部分储备任务尚未落实到位的市县,要高度重视,加快落实储备计划;二是加强粮食仓储物流建设。要紧紧抓住国家新建千亿斤仓容工程的机遇,加快推进粮库改扩建。加强粮食烘干设施能力建设,按时完成省级储备粮库烘干设施配置任务。三是全面实施依法治粮。要加快粮食法制建设,积极推进《江苏省粮食安全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强化粮食质量监管,提升基层粮油检测能力建设,保障粮食质量安全。徐鸣副省长还部署了全省夏收夏种工作。
会上,中储粮南京分公司总经理胡平南、农发行江苏省分行副行长钱德辉分别作了发言。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省粮食局、省农机局、省供销社、省农科院、省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南京分公司、省粮食集团、省农垦集团有关负责同志,各市、县(市、区)政府分管粮食工作的负责同志以及委托收储库点负责人分别在主、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