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座谈会在无锡召开

27.08.2015  15:24

  孙谦出席并讲话李小敏徐安致辞

  

  本报讯(记者宋世明)8月25日,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座谈会在无锡召开。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无锡市委书记李小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安致辞。

  孙谦介绍说,自全国首届未检工作会议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政策,认真落实各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视程度日益提高,未成年人检察保护面临新要求新挑战。涉及未成年犯罪呈现多元化趋势,一些过去只有成年人才实施的犯罪,如贩毒、绑架,甚至暴力恐怖犯罪等,也出现了未成年人的身影。故意伤害等恶性犯罪增多,性侵、拐卖、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不断发生。同时特殊司法理念与执法现实矛盾突出,司法改革对未检工作机构人员设置带来新的课题。

  孙谦要求,要充分认识到检察机关未检工作“对象特殊、地位特殊、政策特殊、职能特殊”的特点,进一步加强未检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要整合检察职能,全面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的未检工作模式,推进未检专门办案组织或未成年人检察官岗位设置。要加强司法衔接规范化、办案程序规范化,加强与综治、共青团、关工委、妇联、民政、学校、社区等方面联系配合,积极促进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犯罪帮教社会化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李小敏、徐安在致辞中分别介绍了我省司法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取得的进展。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工作,立足办案实际,切实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成功办理了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江宁饿死女童案、泰州残杀女童案等案件,依法严惩了一批侵害未成年权益的犯罪分子。坚持特殊保护司法理念,严格适用逮捕强制措施,积极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涉罪未成年人的不捕不诉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自201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帮助500余名未成年人重新入学、1400名未成年人顺利就业。同时,各级检察机关建章立制、延伸职能,积极落实各项未检特殊制度。进一步细化了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犯罪记录封存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要求,进一步完善了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帮教安置机制,提升了未成年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数据显示,五年来,全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下降了42.7%,未成年人再犯罪率下降了46.34%。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已经成立具有独立编制的未检机构73个,配备352名未检干警。全省检察机关依托学校、社区、企业建立各类未成年个人观护基地125家,各类法制教育基地155个。全省107家基层检察院中共有79家被命名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26家被命名为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

  座谈会上,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所副院长宋英辉教授、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姚建龙教授分别就《少年司法若干问题》、《司法体制改革与未成年人检察理念与路径》作专题授课。来自全国18家省检察院就未检工作作经验交流。与会代表还参观了江阴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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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 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