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出版产品质检网络大显其能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日前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产品质检中心获悉,继2015年7月福建分中心、12月广东分中心揭牌成立之后,总局质检中心在全国已建成11家分中心。加之各省(区、市)的省级质检机构,出版产品质检工作在“十二五”期间规划的网络覆盖全国的目标基本完成,出版质检“十二五”布局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业内专家认为,全国出版产品质检网络的形成,进一步加大了对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力度,不仅有助于全面推动全行业质量意识的提升、质量管理的加强、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还将对出版业由规模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文化消费权益,助力我国从出版大国迈向出版强国起到重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11家分中心重点布局
总局质检中心于2010年机构单设。依据中编办及总局明确的职能,从成立之日起,质检中心就肩负起在全国布局出版质检网络的重任。之后的5年中,上海2011年成立首家总局质检中心的分中心;2012年,江苏、江西分中心成立;2013年,北京、山东、陕西、辽宁分中心成立;2014年,湖南、西藏分中心挂牌;2015年,福建、广东分中心成立。11家分中心分布在11个省(区、市),均统一按照总局出台的《分中心管理办法》和《分中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经总局严格审查、发文批准设立。
目前,11家分中心形成了覆盖东南西北中五大地域、辐射全国31个省(区、市)出版产品质检工作格局。其中,北京、辽宁分中心辐射华北、东北及环渤海经济圈,上海、江苏、山东、福建和江西分中心覆盖了华东及长三角经济圈,湖南和广东分中心覆盖了中南及珠三角经济圈,西北有陕西分中心,西南有以藏语文为特色的西藏分中心。11家分中心的分布,正与当前国家经济建设由东南地区向西北地区延伸的战略相吻合。
地方质检机构全面铺开
除11家分中心外,全国各省(区、市)基本都设立了出版产品质检机构。这些机构不仅在配合总局连续多年开展的“出版物质量专项年”以及“出版3·15”等质检活动中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还为当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质量监管工作、服务行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文化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中,在协助总局开展质量抽查相关活动中,北京、上海、江苏、辽宁、天津、河北、河南等地质检机构,发挥检测技术和专业人员优势,作用突出。
在配合当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开展质检工作中,北京、河北、安徽、浙江、四川、湖北等省市质检机构,在当地印刷企业资质年度核验工作、印刷产品质量等级评比认定工作以及印刷行业职工技能大赛技术认定工作中成效显著。
在为社会提供出版产品质检服务、促进当地行业发展中,上海分中心积极转型发展,不断开拓绿色环保检测,每年对当地出版社和印刷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教材原辅材料和半成品的环保质量进行检测,为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作出了重要贡献。
各地产品质检特色鲜明
按照总局关于出版产品质检机构建设要注重区域布局、特色发展的要求,在总局质检中心的指导和规划下,各地质检机构围绕印制质量检测、环保质量检测、编校质量检查及出版物内容审读鉴定等核心业务,纷纷建立规范的检测实验室、引进专业人才、完善检测资质、组建专家队伍,并呈现出了各具特色的发展之路。
在印制质量和环保质量检测方面,北京、上海、江苏、江西、辽宁、山东、湖南、福建、广东等分中心以及浙江质检站,不仅配置了印制质量检测仪器设备,每年春秋两季针对中小学教材进行印制质量检测,还配置了检测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可迁移元素的环保质量检测仪器设备,并为当地推动中小学教材及少儿出版物实施绿色印刷、维护广大青少年健康文化权益提供了数据评价依据。其中,广东分中心还专门建成纸张恒温恒湿实验室,使质量检测的专业程度与其印刷大省、印刷强省相匹配。
在编校质量检查和内容审读方面,河北、天津、河南、湖南、福建、云南、西藏等地质检机构,每年配合当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出版物、年度新版图书、中小学教材教辅等进行编校质量检测和内容审读。其中,福建侧重于海峡两岸出版产品的质量检查、出版机构沟通以及交流服务,河北、湖南、西藏强化了对非法出版物鉴定职能。西藏分中心作为国内唯一一家设立在民族自治区的分中心,着重开展涉及藏语言文字出版产品的质量检查检测,以服务西藏和其他四省藏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和社会稳定。
百花齐放的发展格局,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提出的“出版产品质检工作要构筑全品种、全网络、全天候、全覆盖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行动、统一发布检测结果”的目标要求正在逐步成为现实。 (王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