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及建设组织奖揭晓 江苏9家获誉

18.05.2016  14:00

  5月17日,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名单在北京揭晓,此次江苏共有9家基层检察院获表彰,它们分别是:

   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

  滨海县人民检察院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邳州市人民检察院

   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 

   链接:表彰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和“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先进集体的决定

  2013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持续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有力推动基层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察管理、检务保障不断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绩。全国基层检察院紧密结合检察职能,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加强队伍思想政治、业务素质、纪律作风建设,涌现出一批班子团结、队伍过硬、司法规范、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突出贡献,得到了各级党委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省、市级检察院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领导、组织、指挥、协调作用,不断完善考评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切实帮助基层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努力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涌现出一批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工作先进集体。

  为进一步表彰先进、鼓舞斗志,充分展示基层检察院建设成果,弘扬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先进事迹和拼搏精神,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深入健康发展,掀起基层创先争优新热潮,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授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等198个检察院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授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等50个单位和部门第六届“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全国基层检察院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基层检察院为榜样,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始终坚持立检为公、司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始终坚持勇于改革、锐意进取,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始终坚持高点定位、奋勇争先,努力创造一流业绩;始终坚持从严治检、规范司法,积极塑造良好社会形象,推动检察系统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上级人民检察院要深刻认识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重要战略意义,科学规划基层检察院建设的目标任务,一张蓝图绘到底,盯住发展目标不放松,真正做到精力向基层集中、政策向基层倾斜、力量向基层凝聚,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再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努力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6年5月12日  

   倡议书

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倡议书

(2016年5月16日)

  在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大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之际,我们满怀喜悦地参加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非常荣幸地站在了领奖台上。此时此刻,面对崇高荣誉,我们倍感光荣和自豪,深受激励和鼓舞!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描绘了我国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加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队伍建设作出动员部署,为新形势下做好基层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基层检察院在全部检察工作中处于基础性、战略性地位,我们一定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好中央和最高检的决策部署,确保“十三五”期间基层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在这里,我们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向全国所有基层检察院和广大基层检察人员发出倡议:

  一要强化看齐意识,始终坚持正确发展方向。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队伍建设方向,始终向中央看齐,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政权建设的新要求,坚决贯彻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更好地适应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要持续深化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确保基层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要强化根基意识,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立足基层、服务大局,是基层检察院的神圣使命。我们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扎根基层,找准定位,锐意创新,埋头苦干,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夯实根基;要有强烈的历史担当,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严肃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要勇于冲锋陷阵,把矛盾问题解决在一线,把群众诉求化解在基层,筑牢检察战线的第一道防线,为稳定基层政权、推动基层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要强化窗口意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基层是形象窗口,事关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我们要始终把服务基层群众作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加强科学管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队伍素能、提升工作质效,把基层窗口擦亮,让基层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获得感、尊严感,让党的形象更好地展现在基层群众面前,让基层群众通过窗口更好地走近、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

  四要强化底线意识,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基层人员少、任务重、条件艰苦,但案件多、诱惑也多,必须从严加强管理监督。我们要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牢牢把握队伍建设内在要求,持续深入抓好纪律作风建设。要更加自觉地强化内部监督,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监督,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十三五”蓝图已经绘就。“中国梦·法治梦”正在推进。谱写法治梦检察新篇章,离不开每一位检察人的共同努力。让我们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为推动基层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发展战略、为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