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全国人大代表孙秀芳:"阳光检务"应成为新常态

23.03.2015  10:18

 

孙秀芳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企业掌门人孙秀芳是长三角地区磁性材料行业的“领跑者”,同时也是检察机关的“知心大姐”。记者近日采访了江苏晨朗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秀芳代表。

  记者:为什么大家都称呼您是检察机关的“知心大姐”?

  孙秀芳:我很喜欢这个称呼,因为这也是群众对我作为人大代表,成为检察机关与群众之间的桥梁的一种肯定。举一个小例子,2014年10月,在一起贪污罪案件审查起诉期间,当地部分群众因为不了解刑事案件办理程序,加上一些网络言论的干扰,认为检察机关是有意“包庇”,所以迟迟不提起公诉。群众的意见通过多种渠道转到我和其他省、市人大代表手中,我们迅速将这一情况转告海安县检察院,该院决定对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我们也将检察机关公开透明的务实之举向群众转达,赢得了他们的理解。

  记者:您平时通过什么渠道了解检察工作?

  孙秀芳:过去我与检察机关打交道的机会也非常少,自从当上全国人大代表,了解检察机关的机会便多了起来。2014年海安县检察院推出“阳光检务”活动以来,我与检察机关“打交道”次数越来越多。除了参加该院组织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视察观摩办案工作区、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座谈交流检察改革方案、参加轻微刑事案件公开审查听证等方式,增进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我还加入了“海安检察”微信、微博、QQ群,通过接收按季度推送的“阳光海检”手机报,浏览海安检察门户网站“网上群众工作区”版块,即时掌握该院的“微新闻”“微动态”,并与“海安检察”进行线上互动交流,真正实现了与检察机关无障碍的沟通联络。

  记者:您对“阳光检务”活动中的哪些具体内容最为关注?

  孙秀芳:“阳光检务”就是要把检察业务“”给大家看,而案件信息公开,更加便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活动给予更多的关心、理解、支持和监督。让案件在信息网上公开,自然是“阳光检务”活动的重中之重,我也一直很关注这方面的工作。2014年,海安县检察院推进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在2015年1月中旬刚刚召开的海安县人代会上,我们从该院2014年检察工作报告的一组数据中也不难看到信息公开情况,即该院已公开法律文书129份,案件程序性信息59条,重大案件信息3条,没有1起案件因信息公开而产生负面影响。

  记者:您对“阳光检务”活动还有什么建议?

  孙秀芳:“阳光检务”应当成为检察工作的新常态。期望检察机关不断深化检务公开,以执法办案信息公开为重点,拓展公开领域和范围,构建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法律监督新模式,打造起点更高、领域更广的“阳光检务”新品牌。比如,可以依托派驻乡镇检察室、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室、环保检务工作站,建立基层“阳光检务”工作站点,在基层一线深入开展“民情检察行”“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在广泛宣传检察工作的同时,建议检察机关及时收集社情民意,进一步改进检察工作;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数据资源,完善案件信息查询服务窗口建设,不断扩大案件公开的范围,提高案件公开的时效,方便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公众及时查询、咨询。总之,希望检察机关构建起“阳光检务”立体化宣传网络,全面、客观、及时地公开检察信息,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