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试点工作

13.05.2016  07:20
培训会在我省举办

  5月10日,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教育部学位中心主办、江苏省教育厅和南京大学承办的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试点工作培训会在南京大学举办。会议介绍了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整体情况,对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精神和评估指标体系作了解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林仕梁、教育部学位中心主任王立生、省教育厅副厅长洪流、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吕建出席会议并讲话。
  洪流介绍,近年来江苏积极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2015年江苏被确定为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省份,提出了“九项改革任务”,全省34所高校承担40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改革项目,省教育厅、科技厅、人社厅、财政厅、人才办等部门协同推进,专业学位改革成效初显。
  洪流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江苏将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以全面统筹为谋划,以机制创新为推动,以科学定位为引领,以协同推进为特色,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全面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力争在调整优化专业学位点布局结构、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服务国家和地方重大需求上取得新突破;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治理能力、发挥高校积极性上取得新突破;在引导高校科学定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上取得新突破。努力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较强专业实践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较好胜任职业岗位要求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形成门类齐全、规模适当、结构合理、适应社会需求、职业领域普遍欢迎、毕业生充分就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力争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在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把江苏打造成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地。
  洪流表示,江苏省教育厅将积极协助国务院教育督导办、教育部学位中心做好评估信息发布、评估过程指导和监督工作,确保专业学位评估试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他希望,参加此次评估的江苏18所高校认真贯彻落实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精神,掌握评估流程,积极做好评估材料填写和报送工作。同时要主动加强与兄弟省市高校的交流学习,取长补短,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再上新台阶。
  来自辽宁、吉林、上海、江苏等15个省市163所高校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