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环保全力保障夏收期间良好生态环境
连日来,东台市环保局通过健全“双禁”监管网络机制、加大“双禁”执法查处力度、做好预警监测等举措,确保不发生因秸秆焚烧、抛河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保障夏收期间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该局已动员环保系统全体人员,强化秸秆“双禁”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求全体人员做到人人都是“双禁”宣传员、个个都是“双禁”巡查员。同时,强化执法力量配备,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分片区执法巡查组和综合督查组,负责全市面上督查。各中心环保所按照辖区分工,将日常环境监管与“双禁”巡查结合起来,配合各镇(区、场)开展秸秆“双禁”。
加大“双禁”执法查处力度,坚持依法禁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教育与处罚并重,加大执法巡查的频度与密度,做到现场环境巡查全覆盖、无缝隙、零失控,特别是对“第一把火”的当事人,将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罚,严防焚烧蔓延。对恶意纵火、不听劝阻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查重处,决不姑息迁就;对暴力抗法或焚烧情节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狠刹露天焚烧秸秆的同时,突出秸秆抛河现象的整治查处,确保不发生因秸秆抛河引发的严重水污染事故。秸秆“双禁”是生态创建考核的重要指标,各镇区凡有秸秆火点被卫星遥感或省督查组通报,年终考核将实行一票否决。
坚持每日报告、日常协调、定期通报制度,及时上传下达“双禁”工作信息。坚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安排专人24小时监控“蓝天卫士”电子平台,发现火点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预案。环境投诉中心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明确专人负责遥感监测火点、上级环保部门督查通报等信息的传递和处置情况反馈。加强“双禁”期间的环境实时监测,一旦发现因秸秆焚烧、抛河导致的空气、水环境质量急剧恶化等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证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
(赵长海 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