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党组十九届中央第四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四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9年9月9日至11月25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0年1月3日,中央巡视组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抓紧抓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最高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办、中央巡视组要求,牢记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从讲政治高度抓整改。党组同志一致认为,巡视反馈意见从更高站位、更深层次精准指出了党组在抓政治建设上的温差、落差、偏差,尽管存在问题表现形式不同,但根本在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巡视整改要把反馈意见指出问题的本质、要害找准,不搞应对式、形式销号的整改;要在政治上、加强党的领导上进一步落实责任,把整改扎实融入各项检察工作,并使之成为日常工作的制度约束,做到不用扬鞭自奋蹄。党组专门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同志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今年1月6日、1月21日,党组专题研究巡视整改方案,确定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提出87项整改任务,每项任务都明确由班子成员牵头。
(二)着眼全局抓整改。党组认为,巡视整改要真正抓实、抓出成效,必须把党组自身建设、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业务建设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动。为此,党组提出要跳出检察看检察,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清检察工作的差距;跳出最高检机关抓整改,立足整个检察系统认识存在的问题,进而以最高检的整改带动检察系统整改。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党组多次强调巡视整改要深度融入防疫、战疫工作,以巡视整改推动检察战疫,为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指挥的战疫行动提供更好保障。
(三)深挖思想根源抓整改。党组认为,思想认识问题是巡视整改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只有从思想上找差距、挖根源、抓整改,才能真正形成整改自觉,主动把党章党规要求、宪法法律赋予职责落实到位。党组在制定、落实整改方案过程中,特别注意对照问题深刻剖析思想觉悟方面的差距,通过强化政治建设促进整改自觉的养成。今年3月27日,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
(四)坚持标本兼治抓整改。党组认为,站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巡视整改既要注重解决具体问题,更要着眼长远、举一反三,狠抓整改长效机制建设。巡视整改以来,先后制定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检察官业绩考评等制度。坚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注重对制度执行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充分激发制度执行效能。
(五)强化责任落实抓整改。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一手抓自身整改,一手抓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整改。各部门对照巡视整改方案和“三个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督促。驻院纪检监察组与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双周会商机制,共同督导整改工作。
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在践行初心、使命中深入推进整改措施落实
党组深刻认识到,中央巡视是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体检”,找准了“病症”、开出了“药方”,巡视整改就是要“对症治疗”。“对症”不应仅停留在“完全认同、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也不是整改期内对具体问题一一对号式作出整改安排,关键要聚焦问题、诊断病因,分类施策、系统治疗,做到标本兼治。党组研究确定的87项整改任务中,限期整改的30项已完成15项,正在整改的15项按照时限要求有序推进,做到既解决表征,又建章立制、确保不贰过;对长期整改的57项,融入党的检察事业各项日常工作中,坚持举一反三、溯源治本,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整改,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党组认为,巡视整改首先是政治责任,要自觉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大的政治,把党章党规作为日常工作、党的建设的遵循,确保党的绝对领导在检察工作中更鲜明、更有力。
1.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努力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党组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或中央文件精神都要紧密结合实际讨论并提出具体贯彻措施。强化制发重要文件政治审核工作,在发布的检察业务工作文件中,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基本原则。二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台账管理、督查督办等制度,跟踪督查贯彻落实情况。党组特别提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注重实事求是、结合检察实际,把工作做实。比如,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部署涉非公经济申诉案件专项清理,深化“挂案”专项清理,全面推开社区矫正企业人员经批准可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措施。三是从严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党组认为,请示报告重在质量和内容,通过请示报告,推动政治性极强的检察工作更有力落实。
2.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自觉接受派驻监督,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建立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会商制度、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季度分析报告制度。党组中心组专门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从严履行“一岗双责”,制定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重视一体推进检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第五轮系统内巡视,对2个省级检察院党组开展常规巡视,对4个直属事业单位开展机动巡视,对2个事业单位开展巡视“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抓早抓小。组织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深入剖析吉林省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违纪违法案件,向全国检察机关发出通报,督促强化制度约束。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减存量、遏增量,今年1至9月,781名检察人员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党组坚持实事求是态度,对严抓严管查处更多案件的给予肯定,鼓励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三是狠抓制度规定落实。持续加强党规党纪、检察禁令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三个规定”,党组成员带头,组织四级检察院全员逐月报告。今年1至9月共记录报告43143件次。向记录报告偏少、不尽符合实际的6个省级检察院党组、9个机关厅级单位党组织发出督促函,确保如实记录形成常态。
3.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组织建设。一是党组全面履行领导、抓实党建工作的主责。接受中央巡视以来,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召开机关第八次党员代表大会,特别强调“业务工作要想强,党建必须强;党建工作做不好,业务工作不可能好”。二是强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落实党组书记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党组成员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三是抓实基层党支部建设。先后4次组织召开各部门党组织书记会议,开展落实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专项检查。适应内设机构改革需要,跟进调整各厅级单位党组织。改进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现场述职、现场点评,述职评议结果作为年度评优重要参考。四是着力提升组织生活质量。严格规范“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注重通过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党建活动。战疫期间,党组成员和检委会专职委员以视频方式参加线上战疫专题组织生活会,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活。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党组书记围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走好第一方阵”讲专题党课,组织开展“三个自觉做表率、奋力建功新时代”主题演讲比赛,促进讲政治真正入脑、更加走心。
(二)以高度的法治自觉履职尽责,积极参与国家治理,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党组认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巡视整改必须自觉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在依法履职、公正办案中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落实。
1.积极履职助力依法战疫。党组认为,检察战疫本身就在巡视整改进程中,无疑要接受巡视整改的检验。疫情发生以来,共批准逮捕涉疫刑事犯罪6480人、起诉8682人,办理涉口罩等防护物资监管、医疗废弃物处置、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829件。一是迅速出台办案规范。为适应办案需要,最高检1月30日出台专门规范。其后,又会同相关部门发布4个指导意见,依法惩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促进加快恢复经济社会秩序。二是创新以案释法。自2月11日起,最高检首次以在办的批捕起诉案件释法,首次会同公安部发布典型案例,首次以每周一批的频次,根据疫情防控不同阶段特点,分专题发布10批55个典型案例,收到规范司法、警示犯罪、教育社会的积极效果。三是保障涉案人合法权益。从一开始就注意准确把握法律政策,力防突破法律的“从重”“从严”“从快”。犯罪嫌疑人是确诊或疑似患者的,首先保障救治。四是强化工作指导。专门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系统防疫战疫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四级检察院办理涉疫案件视频培训。
2.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和重大国家战略实施。提出“向扶贫款物伸手必严惩”,研究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加大对因案致贫返贫的受害家庭司法救助力度。以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为重点,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召开全国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专门对打击洗钱犯罪作出部署。印发《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会同最高法修改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司法解释。在6省市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试点工作,刑事追诉与民事维权并重,试点地区告知率已达95%以上。
3.深入践行司法为民。一是用真情落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加大督导力度,全国检察机关新收群众来信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9.2%,最高检机关做到了两个百分之百。今年1月,上线运行网上信访系统2.0版,四级检察院信访流转、查询、督办、反馈全程提速。3月又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信访积案清理活动。全面推开疑难复杂案件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更好促进案结事了。二是切实提升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办案效率。优化办案力量配置,大力推进繁简分流,486件超期未办结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已办结426件。三是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与公安部、教育部共建教职工入职前查询相关违法记录制度,与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明确检察政策:对成年人拉拢、诱迫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组织的,一律从严追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分析涉未成年人犯罪形势、特点。四是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针对一些行政诉讼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被驳回,讼争问题未解,案虽结事难了的,深入开展专项监督,通过促进和解、督促纠正违法、给予司法救助等方式,已化解行政争议3148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五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近年来窨井“吃人”事件屡屡发生,最高检深入调研,就窨井施工、管理、养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四号检察建议”,促请加强窨井盖综合治理。与最高法、公安部共同制定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4.把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作为当前检察履职最重要的使命。专门发布服务保障“六稳”“六保”11条检察意见。针对一些企业经营困难,要求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尽可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尤其对涉企案件持续加强政策指导,落实少捕少押慎诉的司法理念,依法合理采取更加灵活务实的司法措施,对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原则上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5.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近年来,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重罪、重刑率持续下降,轻罪、轻刑率持续上升。党组认为,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就要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指控证明犯罪的主导作用,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依法从宽处理。今年1至9月,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106万余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5%。为了更好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专门以动漫形式对认罪认罚从宽的具体规定、如何适用、典型案例等制作法治宣传片,商公安部支持,在全国各地看守所、派出所、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等循环滚动播放。
(三)以高度的检察自觉加强自身建设,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党组认为,检察自觉是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的具体化。巡视整改要从检察机关自身出发,自觉履行检察职能,加强党组自身建设、检察队伍建设,努力适应新时代党和人民更高要求。
1.立足法定职责,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党组强调要把法律的刚性规定与灵活的方式方法结合起来,既铁面司法更智慧履职,真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与最高法积极沟通、争取共识,研究建立民事案件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鼓励各地先行先试,已有2个省级检察院、3个市级检察院与同级法院会签意见。与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完善刑事案件应急处置协调机制的通知》,明确对于有重大影响和案件定性处理、适用法律争议较大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主动听取检察机关意见。主动与公安部沟通,推广向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室经验,目前共建立派驻检察机构4099个,努力实现对立案、侦查活动同步监督。组织修订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研究制定公益诉讼办案规则。
2.切实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一是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和业务学习。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已举行8次集中学习。坚持学用结合,党组专门研究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服务“六稳”“六保”等工作举措。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民法典。二是认真落实党组工作制度。党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突出强调党组同志要带头遵守、执行制度,通过自律、提醒和监督形成更高水平的自觉。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是重大工作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案件办理、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经集体研究决定,班子成员充分、坦诚、积极发表意见。在制发重要文件、起草工作报告时充分调研论证,积极借用“外脑”,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三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中央巡视以来,党组同志和检委会专职委员开展调研活动55次,实地阅卷、接访,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点扶贫单位、一线办案人员的意见建议。
3.严格落实干部工作相关规定,大力加强最高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落实中组部《公务员调任规定》,以干部档案工作为抓手,严把干部档案“入口关”,启动最高检机关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启动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及新进人员未审档案的专项审核工作。二是建立干部交流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最高检干部任职情况动态分析研判机制,2019年12月对11名厅级干部进行了交流调整。今年以来,又在最高检各部门间交流了34名干部。三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印发领导干部和检察官任职回避规定,对需要任职回避的及时调整。认真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工作,编制典型案例,对填报查核不一致的严肃处理。对离退休干部在企业违规兼职取酬、机关干部在社团兼职情况集中清查。规范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4.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一是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经督促,未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的5个省份已全部完成。部署内设机构改革“回头看”,进一步规范地方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二是因地制宜推进省以下检察院财物统管改革,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政策举措。三是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员额检察官退出办法,建立检察官员额省级统筹、动态调整机制。出台《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监控要点》,促进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质量指标评价体系,引导检察官办案求极致,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程序空转。出台《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促进构建权责明晰、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5.努力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开展基层建设大调研,评选表彰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召开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研究完善检察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检察机关“一把手”异地交流和重要副职异地交流、部门交流任职的有关政策。
6.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组深入查找作风建设薄弱环节,坚决叫停随意向基层要数据、要材料的做法,明确提出凡是网上能查到的、统计系统里有的,都不能要求下级检察机关提供。研究完善调研、专项活动报备具体办法,强化统筹,严格控制书面调研。严格执行公文、会议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审核把关,严控指令性行文,从严审核、执行年度会议计划。今年1至9月,以最高检党组、最高检、最高检办公厅名义共下发文件64件,同比下降9%;以最高检名义召开的涉及检察工作全局的会议5个,同比下降37.5%。
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切实加强自身问题整改及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政治监督作用
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49项整改措施。其中,应立行立改的17项,限期整改15项,长期整改17项。目前,立行立改及限期整改的项目已按计划完成或按计划积极推进,其余长期整改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充分发挥政治监督作用。一是开展集体政治学习18次,疫情期间以网络培训、网上专题组织生活会及读书心得交流会等形式持续开展全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二是建立最高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专档,健全与最高检办公厅信息情况通报机制。三是与最高检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赵乐际同志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对上一轮会商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通报点评,并就贯彻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会商研究。四是对最高检党组履行中央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报送专报7期。五是推动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建议。六是督促最高检继续抓好全国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工作,细化完善配套措施,在解决不真实记录和报告的基础上,抓实通报和责任追究。七是推动最高检党组建立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重要讲话、重要人事调整事前征求纪检监察组意见机制。
(二)深入开展日常监督。一是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领导分头听取最高检各厅级单位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专题汇报;起草《关于听取最高检各基层党组织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工作汇报情况的通报》送院党组。在最高检机关2020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及相关工作部署会议上作廉政提醒。二是向最高检党组书面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委建设的建议》,督促加强机关纪委政治建设、能力建设、队伍建设。召开新一届机关纪委委员集体廉政谈话会,对机关纪委委员、各部门党组织纪检委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并开展纪检业务培训。三是进一步健全与最高检政治部信息资料共享机制,健全廉政档案。四是制定2020年度廉政谈话计划,坚持全覆盖,明确进度安排,强化谈话效果。五是督促落实驻院纪检监察组2019年第1号纪检监察建议书,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推动有关事业单位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六是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为载体,探索利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把派驻监督融入司法办案之中。
(三)规范处置问题线索。一是建立月度研究执纪审查工作机制,对具有可查性的重点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科学精准处置。二是对2017年至2019年处置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并建立台账开展逐案研判,对处置明显不当的及时纠正。三是结合派驻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办法,汇编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提升执纪执法规范化水平。四是通过召开视频会议、现场交流、研讨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
(四)认真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一是督促最高检党组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整改方案及措施,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二是参加或列席最高检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会议,了解跟踪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三是会同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建立双周碰头会制度。召开5次双周碰头会,就最高检巡视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会商研究。四是推动各室分专题汇总中央巡视组反馈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督促重点任务办理、情况报告等工作。五是推动解决巡视机构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最高检党组继续牵头组织开展系统内巡视工作。六是全力办理中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七是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报送最高检党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巡视整改方案及“三个清单”,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四、坚持巡视整改永远在路上,深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经过努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成效初步显现。但党组清醒认识到,目前的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离整改到位、标本兼治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有的整改工作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如有的厅局和直属单位从政治上把握检察业务的站位还不够高、结合还不够紧;有的整改任务还需进一步统筹推动,如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协同地方党委对检察队伍严格教育管理仍需加强;有些方面整改成效还需进一步巩固提升,如切实加强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工作,统一司法办案尺度问题。院党组将继续履行好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对正在推进和长期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一)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检察理念变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做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督查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持续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分类指导,着力提升组织力、战斗力。
(二)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更好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检察初心和使命。继续传导整改工作压力,注意从政治上把握检察业务工作,把巡视整改融入中心工作,改进完善有效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保护创新创业、保障基本民生的工作举措,切实服务“六稳”“六保”,促进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法办好各类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指导力度,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等为载体,更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三)不断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更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坚持深化巡视整改与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相结合,进一步在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党组和班子成员要带头扑下身子抓落实,以深化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等为重点,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健全检察官业绩考评和惩戒追责制度,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提升检务管理水平,促进“案-件比”更优。切实加强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工作,统一司法办案尺度。在“严”的主基调下抓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持续深入抓好中央巡视整改,加强最高检党组自身建设是关键。要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带头自觉接受党内监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带头强化战略思维和系统思维;带头崇尚实干、狠抓落实、严以律己,带领全体检察人员持之以恒解新题答难题。
最高检党组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推动新时代党的检察事业创新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5200277;邮政信箱: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