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禁党员干部违规收微信红包 禁编"关系网"
东部省份的一位市委书记成军(化名)来北京出差,在会议间隙打开微信,看了一下几个工作群里的各主管部门负责人汇报的工作进展。
即使身处千里之外,他也可以第一时间掌握重要工作的进展。这已成为他的工作“新常态”。
在“一把手”带头上微信办公的同时,也有一些党员干部因不当使用微信出现违纪行为,甚至上了中纪委的通报。
党员干部究竟该如何使用微信?最近,一些地方和部门给出了答案,出新规为党员干部在微信上的行为划了红线,戴上“紧箍咒”。
日前,天津市委组织部制定了《部机关党员干部使用微信“十严禁”行为规范》,其中明确提出了严禁利用微信群编织“关系网”、严禁在微信中对领导和同事品头论足等。
无独有偶,浙江省委办公厅近日发布“党员干部微信微博行为十条戒律”,其中包括“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拉票贿选”、“不违规收受微信红包”等。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一个地方或部门出台针对党员干部的微信使用规范,其本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化措施。“有了明确的底线要求,对党员干部而言,更有指导性意义:哪些红线不能碰,一目了然。”
市委书记上微信督办工作
“要讲政治讲大局、不能上传涉及保密的东西、不能对群主进行表扬。”这是武汉市委书记陈一新定的“群规”。
市委常委群、四套班子群、基层党委书记群、如招商引资等专项工作群,以及一些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群等。
这只是东部省份的市委书记成军微信中的部分群组。如今,他的微信中好友早已超过千人,多因工作认识。
市委领导班子全部上线,重要工作单独建群,每日在群里汇报重点工作进展……这已成为当地官场一个不成文的规定。
成军对新京报记者介绍,市委常委成员也都根据分工建立了相应的工作群,分管领导和分管部门工作人员都在群里,方便联系工作,比如宣传、党建和组织工作等。
作为市委书记,他给微信群里的发言立下了一些规矩:不能在群里妄议中央政策、聊天内容正能量、不聊无关当地工作的其他话题。此外,一些重点工作要求在群里每天汇报工作进展,交流经验、沟通信息等,和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在群里发布。
在他看来,在工作群中做到信息共享,这是提高沟通效率、降低办事成本的一个办法。
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陈一新也是一个“大群主”。他曾透露,自己组建了(市委)常委群、市委常委+副市长+人大政协群,以及各个区委书记、区长群。
在建群伊始,陈一新就立了3条规矩:要讲政治讲大局、不能上传涉及保密的东西、不能对群主进行表扬。
在党政工作微信群的规定上,陕西咸阳还在2015年3月专门印发了《咸阳市党政机关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对微信群组类型分哪些、谁担任群主等多个方面做了细致的规定,明确要求进群应该实名备注,职务变动可申请退群,群成员发布文字应精炼准确,图片应真实清晰,语音应洪亮清楚。同时,微信工作群信息发布应坚持“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原则。
除了工作上便捷沟通外,微信还成了快捷的举报渠道。比如,宁夏纪检监察机关运用“互联网+”理念创新信访举报受理,建立了“微信”、“微博”、“随手拍来监督”等信访举报受理平台,使群众反映问题更方便快捷。
多地为党员干部微信“划红线”
在一些地方、部门探索用微信办公的同时,近来,纪委在通报党员干部违纪行为时,与微信相关的案例多了起来。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2015年12月头版报道,东部某市公安局副局长吴某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了一篇文章,并发表评论否定“一国两制”,其观点被广泛转发,造成恶劣影响。吴某因“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受到纪律处理。
晒蓝天、老家的麦子、生活中的见闻轶事、每天都保持更新……中央某机关单位的副厅级干部马林(化名)有一个非典型的“官员朋友圈”。
他说,发朋友圈主要记录生活细节、所闻所思等。然而不同的是,他说自己在发言时会注意底线,不背离公职人员的职业规范。
“在信奉人性基础上,坚守党性”,马林如此解释党员干部和普通人在使用微信上的不同。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近来,多地、部门为党员干部在微信上的言行划下了“红线”。
近日,浙江省委办公厅为干部微信微博行为列出“十条戒律”,设“政治底线”,内容包括“不散布传播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和违背中央、省委决定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等,要求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各种错误言论和网络谣言,把政治纪律挺在前面,“当战士、不当绅士”,旗帜鲜明讲政治。
对此,驻浙江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微信微博具有媒体属性,反映的不仅仅是党员干部的日常生活,更能折射出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党员干部在公开场合发表任何观点都必须有高度的政治警觉,把讲政治这根弦时刻绷紧,决不能在政治上模糊糊涂、迟钝麻木,不能丧失政治立场、迷失政治方向,不自觉犯政治错误。”
此外,天津市委组织部、辽宁省辽阳市、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等也出台了类似规定。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副教授吴辉认为,一些地方和部门制定党员干部使用微信的规定,实际上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化措施。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部党内法规,其中包括“不能妄议中央”等,这些“规范”、“戒律”是各地对党员干部管理措施具体化的体现。
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认为,一些规定来源于实践,具有“问题导向”。他建议其他地方在制定类似规定时,应有个归口的部门,易于组织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