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人“免费美容”美容院5人获刑

04.07.2015  08:43

  江苏首例“免费美容”强迫交易案宣判

  晨报讯(记者冒群)“送你一张美容卡,进店免费体验并领礼品。”商场超市外,这样“拉客式”的美容消费陷阱已经屡见不鲜。多数消费者被诱惑上当后,只会向工商部门或消协投诉,而不会想到报案。昨日,记者从江苏省高院获悉,这种强迫交易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江苏首例免费美容强迫交易案一审宣判,涉案美容院老板、美容师等5人均被判刑。

  江苏法院受理的首例免费强迫交易案日前在宿迁法院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5月14日下午,消费者王女士经过超市时被几名男子拦住,要求为她做“免费美容”。一开始,王女士表示没有时间。该男子再一次劝说:“这次美容是免费的,不需要您花钱。而且您看我们站在外面也不容易,就上去看看吧。”禁不住该男子的再三邀请,王女士被带到了一家美容院内。

  来到美容院,王女士被工作人员带到了一个房间内,一位美容师为其做脸部护理。美容师脸部按摩后,称王女士脸上有很多的脏东西。果然,王女士看到自己的脸上黑黑的,便要求对方为她清洗干净。美容师乘机称,需要后期做400元的护理才能够完全消除掉。随后,美容师又向王女士推销护肤品,并称这些产品可以赠送给王女士。结账离开时,该美容院强行要求王女士支付2680元的会员费。

  “当时美容师明明说是赠送的产品,可为什么还要我买单?”王女士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于是次日下午她再次来到该美容院。王女士要求退卡却遭到了商家的拒绝,随后王女士拨打了报警电话,要求追究美容院人员的刑事责任。

  警方经调查得知,从2010年4月至2014年5月,工商、消协等部门陆续接到十多起消费者涉及王女士报案的美容院。投诉全部是关于美容院“免费美容陷阱”,甚至有不少人是被强行拉去消费。2014年5月,宿迁警方正式组成专案组,对王女士报案反映的问题立案侦查。

  江苏宿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美容院老板陈某及美容师等人采取威胁手段,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法院一审以犯强迫交易罪判处美容院老板陈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其他4名被告人分获6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000元至12000元不等罚金。5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发还相应被害人。

  “免费美容”:全靠上街拉客诱惑外加恐吓

  -案情披露

  2014年5月14日下午,王女士经过乐天玛特超市时被几名男子拦住。“美女,我们这边正在搞‘免费美容’活动,您可以来感受一下。”一名男子热情地说道。禁不住该男子的再三邀请,王女士便答应了,随后被这名男子带到了一家美容院内。

  王女士被强拉免费美容后报案

  来到美容院,王女士被工作人员带到了一个房间内,一位美容师为其做脸部护理。“美容师为我的脸部按摩了一会后,说我的脸上有很多的脏东西。”王女士说,她看到自己的脸上黑黑的,便要求对方为她清洗干净,谁知美容师却称需要后期做400元的护理才能够消除掉。王女士看着脸上的脏东西难以入眼,只好同意了。于是,美容师便一边在王女士的脸上涂抹美容产品,一边向王女士推销护肤品,并称这些产品可以赠送给王女士。禁不住美容师的忽悠和热情推销,王女士便表示愿意试试看。然而当王女士准备结账离开时,该美容院却要求王女士支付2680元的会员费。王女士表示自己并没说要办会员卡。可对方称,你已经与我们签了合同,只有办会员卡才能够享受到所赠送的护肤品,如果不办会员卡则必须支付1880元的护肤品和做400元的护理费用,总共需要支付2280元。无奈之下,王女士只好支付2680元办理了会员卡。

  王女士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于是次日下午她再次来到该美容院要求退卡,遭到了商家的拒绝,随后王女士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方经调查得知,从2010年4月至2014年5月,工商、消协等部门陆续接到十多起消费者涉及王女士报案的美容院。投诉全部是关于美容院“免费美容陷阱”,甚至有不少人是被强行拉去消费。

  2014年5月,警方正式组成专案组,对王女士报案反映的问题立案侦查。

  整成阴阳脸还被诱惑恐吓

  “他们就是骗子。”受害人胡女士说,去年7月初,她路过超市时,禁不住雪肌妮丝美容院几名男导购员的花言巧语,进店“免费试用”化妆品。美容师先在她脸上涂了一层“排毒膏”,然后用超声波仪器对她的脸部进行照射。一会儿,胡女士发现,她的半边脸发灰发暗,整张脸成了“阴阳脸”。

  这时美容师恐吓说,你的脸部隐藏“毒素”,如不购买他们的护肤品进行修复,很快就会变丑。胡女士一听害怕了,二话没说,掏出2000多元钱,购买了他们的护肤产品。

  美容院老板:全靠上街拉客

  据美容院老板陈某交代,他2009年在常州一家饭店打工,同时在一家美容院兼职做导购员,由于每拉一个顾客美容院给50%的回扣,后来,他干脆从饭店辞职,做起了全职导购员。在学会美容院的经营模式后,2010年4月,他回到宿迁,和别人合伙开了一家名叫雪肌妮丝的美容院。2011年10月,陈某又开了另外一家名叫伊人飘香的美容院,导购和美容师都是从别的美容院挖过来的。

  陈某交代,这两家美容店在经营期间,由导购上街拉客人,以免费提供美容服务为诱饵,将顾客拉到美容店内。美容师会按照店长等人交代的步骤,先将顾客的脸部涂抹一种美容物品,用金属探头按摩时,由于产生化学反应而造成脸部变黑的假象。这时,美容师会谎称顾客脸部有毒素,要求顾客接受其他相关有偿服务。

  而一旦顾客产生怀疑的话,美容师还会在顾客脸部使用含有辣椒油成分的减肥膏,造成脸部皮肤灼热甚至发红等症状。美容师就会以此吓唬顾客,如果不使用店内的产品、不接受服务的话,可能产生皮肤红肿、毁容等严重后果。而这期间,美容师还以“手机辐射会损坏店内机器”为由,不许顾客使用手机向外界求助等。

  陈某还交代,店里的一套保湿美容品进价100多元,多为三无产品,网上买更便宜些,卖给顾客要3000多元。而店长和美容师都是底薪加提成,店长底薪在2000元到3000元,美容师底薪在1000元到2000元,导购拿35%的提成。截至案发,雪肌妮丝和伊人飘香美容店共强迫交易14人次,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43766元。通讯员朱来宽记者冒群

编辑: 项贤军、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