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宾百货皮鞋折后比原价还高200元 被罚5000元
中国江苏网12月5日讯 昨天,市物价局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我市下半年的典型价格违法案例进行了曝光,提醒市民注意“价格陷阱”。
价格违法案例1
抗震人防办
超期收费6.3万元
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检局和省物价局统一部署以及市委2号文件精神,5月中旬起,市物价局对建设、公安、环保、工商、消防、交通、海事、规划、卫生等与企业收费密切相关的9大系统、35家单位,开展了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总体情况良好,大部分单位能很好地执行国家的价格收费政策;但也有部分单位价格政策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管理缺位,发生了价格违法行为。”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黄犊表示。
如扬州市人民政府抗震人防办公室超期收取抗震设计审查费价格违法案件。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 253 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苏财综〔2012〕1 号)文件,“自2012年2月1日起,取消江苏省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抗震设计审查费收费项目”。市抗震人防办公室违反上述文件精神,于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3月28日间,违规收取抗震设计审查费共计6.3万元。
“市物价局依法责令其退还全部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000元。目前,此案退、罚款均已执行到位。”黄犊表示。
价格违法案例2
扬州中旅
大厅没有路线价目表公示牌
在今年中秋、国庆节前例行的市场检查中,物价部门的执法人员发现江苏省中旅扬州集散中心接待大厅没有路线价目表及公示牌,仅在工作电脑背面标注了4条国外旅游线路名称和价格,同时使用地接旅行社宣传资料作为标价形式。
“此标价行为违反了《价格法》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物价部门当场责令其整改,并给予行政处罚1000元。”黄犊表示。
价格违法案例3
凡求书画
未公示收费标准拒绝整改
10月15日,广陵区物价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观潮路凡求书画培训机构未在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培训课时及收费标准,违反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按照首违不罚和容期整改要求,物价部门当场责令其整改。11月7日,广陵区物价局再次上门检查发现当事人仍未按照要求整改。”黄犊表示,物价部门当场出具通知书,要求机构负责人接受约谈。经多次电话催约,当事人拒不接受约谈、整改。
据此,广陵区物价局给予凡求书画培训机构行政处罚1000元。
价格违法案例4
乐宾百货
皮鞋折扣价比原价高200元
“我在乐宾百货买了一双7折的皮鞋,结果发现,结算后的折扣价竟然比原价还高出200元!”9月3日,物价部门接群众举报,依法对扬州乐宾百货三楼阿迪达斯休闲专柜进行检查。
检查发现,该专柜于当日打折销售一款男式休闲皮鞋,未使用物价部门监制的降价标价签标注原价、现价及降价原因,仅使用了7折字样标示圆牌,实际结算下来,折扣价竟然高出原价200元。
“此举违反了《江苏省明码实价规定》,物价部门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责令其整改,并给予行政处罚5000元。”黄犊表示。
物价新政
本月出台涉民收费清单
不在清单内的收费您可拒缴
记者从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民生工作,加强收费管理,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市物价部门通过逐单位、逐项目梳理涉民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预计在本月,正式印发涉民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
“《清单》按照收费部门进行排列,共审核保留教育、公安等28个收费部门的80个涉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且列出所有收费项目及其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以便于收费单位按照清单收费,群众明明白白缴费。”市物价局收费处副处长胡林芬表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清单》公布的项目收费,《清单》中没有的一律不得收费,群众可对照《目录》上的项目明白缴费。
通讯员 扬价综 记者 陈高君
绘图 沈江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