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呼吁:建立少年儿童专业保护体系 积极倡导儿童权利观
龙虎网讯 “我国儿童在灿烂的阳光下茁壮成长,但是,在新形势下,家庭和社会对儿童的生活抚养、教育、医疗安全、环保和其他权益方面,都还存在不少问题。”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创始人魏久明近日指出儿童的健康成长,不仅影响千家万户的幸福,而且也关系到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实现四个全面建设的伟大征程。
六一国际儿童节之际,以“儿童视角下的基本权利”为主题的中国儿童保护发展论坛在北京师范大学举行。论坛邀请学界、司法界儿童保护专家及公益领域儿童保护实践专家,围绕儿童的基本权利问题进行了对话。
《未成年人保护法》尚无政府部门监督执行
上个世纪的中期,魏久明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少年保护法》的起草工作,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魏久明表示,我国制定的很多法律都有专门机构监督执行,而《未成年人保护法》没有监督,没有一个政府部门来监督和执行。
魏久明认为,“儿童从出生到成长,他自身的素质及他所处的家庭、环境和地域情况是不一样的,这就要求家庭和社会在儿童成长的过程中,一定要平等、公平、合理、科学地对待所有儿童。”他表示,在维护儿童健康成长的权益时,必须要观念更新,法律制度上要加强保障,维权服务要到位,社会生活要保证儿童的平衡发展。
“我们国家在发展的过程,不可发生穷富差距太大,城乡之间发生贫富差距,这些不平衡的发展,当然会造成儿童成长过程中满足需求不平衡。儿童成长和发展的平衡论,即要平等、公平、合理、科学地满足儿童或者解决儿童成长过程中的需求。这也是儿童保护和发展非常重要的原则问题。”魏久明说。
为了儿童发展平衡,魏久明在离退休后一直发挥着他的余热,参加公益活动,并长期从事青少年工作研究,对一些问题少年和其他特殊困难少年儿童进行深层救助。他说:“我国经济和社会突飞猛进的发展,党和政府以及社会都不断地加强对儿童的保护和发展工作。现在中国的儿童比历史上任何时期享受到的抚养、教育和安全保障的条件都好,但是,在新的形势下,家庭和社会对儿童的生活、抚养、教育、医疗、安全、环保和其他权益方面,都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我们很好地讨论研究,进一步需要健全立法和执法,加大政策扶植力度,做好社会保障和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为我国儿童的健康成长铺设新的发展道路。”
我国应该建立专业化的儿童保护体系
据调查显示,中国约四成的儿童曾受到过不同形式的虐待,有4.4%受到过多种严重虐待。2014年上半年,媒体暴光的情节严重的虐童事件就超过100例。惨遭父母虐待的占四成。而有更多没有被曝光的虐儿案例,其中受害的小孩作为弱势群体,也正在承受着不可言说之痛。
如何使虐童行为脱离法律的灰色地带,让这些孩子拥有快乐童年,享受公平权利?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在论坛上指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我们的政策和法律到现在缺乏相应的准备,他说:“我们用一种非常粗放的政策体系来应对现在的儿童问题,不知道归根于谁来保护,是政府还是民间,教育问题依然归于父母,这就是我们的现状,政策简单了。”
同时,我们的社会意识太淡薄,不会关心孩子,专业人士缺乏,在中国只有早教, “我们在这个时期,应该建立中国专业化、现代化的儿童保护体系,并将法律具体化地在实践中执行。” 王振耀说。
针对于儿童虐待,王振耀指出应该落实到社区,完善社工组织,专业社工的保护机制,倡导加强儿童医疗救助的力度,同时应该多部门联动,简化包括医疗救助的程序,加强政府与社会间的连接,帮助政府“打造一个新的儿童保护的专业化、现代化的体系”。
社会应积极倡导儿童权利观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保护处处长彭文儒在论坛中指出,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研究显示,对儿童施加的躯体暴力造成的伤害的救治成本高达7万亿美元,占全球GDP总值的8%,这样巨额的费用远远高于预防暴力行为所需的成本。
“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可持续性的儿童保护体系,把更多的关注以及资源放在预防和早期干预上,而保护服务,保护干预以及家庭外的养育可以把更多的资源放在重点预防和早期干预上。”彭文儒说,我们在预防暴力侵犯儿童的工作中每投入一美元,将会在后期针对暴力儿童行为一系列后果进行干预的工作中,节约11美元。
对于暴力伤害后的经济损失总是难以避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陆士桢说,“法律还没有完全给保护儿童权益这一制度最好的保障,整个社会儿童保护观念的普及和教育不够,我国儿童社会工作的专业发展欠缺,不能以法律为依据干预家庭暴力、儿童暴力。”
“现在一些孩子被拐走后,历史上有很多部委联合好几年打击,打了很多次,但是牵头单位都是工商管理部门,并且始终把它当作经济秩序来处置的,这些年有一些好转,孩子被解救出来后,他是上学还是接受职业教育,然后就业,但是没有一支队伍来应对他们的心理康复问题,所以往往孩子被解决出来后没多久又跑到另外一个地方犯罪了。”
一直致力于儿童权益保护法律研究的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张雪梅说:“针对儿童暴力、家庭教育等问题,如果促进家庭教育立法,父母去接受教育的义务,从法律上给予父母接受家庭教育的保障,解决父母正确认识家庭教育和家庭暴力这样一个边界关系概念的界定,在将来的一段时间内是我们工作的重点方向。”
“我们希望把儿童受虐待的问题促使法律都能够规定特别具体,且依靠法律,把所有问题都解决,我觉得这不大现实。儿童虐待保护工作是一个非常细致和非常复杂的过程,它需要很复杂的社会理念、社会队伍。”陆士桢说应该促进全社会积极倡导儿童权利观,还有正确的家庭观、家庭教育观。
在儿童保护方面,我们更为任重道远,是我们整个公众的观念,怎样真正从儿童的视角实现儿童利益最大化,在实施救助的过程中,如何去获取不同地方的信息,开展相应的救助?如何利用有限的社会资源,这将是我们今后长期做的工作。
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9958紧急救助中心王昱一直在做儿童大病救助,她说:“信息化不够共享使救助带来很多成本上的负担。”她希望未来更多资源可以开放,互相练手,跟国家对接,真正做一个救急救难的儿童救助机构。
来源: 中国青年网 编辑:刘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