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教育儿子致一死一伤 只因二人未写作业
两儿子因为没写作业一夜不敢回家,父亲李某次日找到孩子后出手教育,未料却将7岁小儿子阿强殴打致死,大儿子阿超也被打成轻伤。9月11日,兰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庭审中,李某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其辩护律师则提出李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而非指控的故意伤害罪。该案经过审理将择期予以宣判。
据指控,出生于1977年的李某系会宁人,在兰州从事木工工作。2004年李某结婚,婚后生育两子。此后李某与妻子因家庭矛盾离婚。李某在城关区焦家湾一带租住,独自抚养两个孩子,两个儿子就读于附近一小学。案发时大儿子阿超9岁,小儿子阿强7岁。2014年10月19日是星期天,当天下午5时许,李某回家后发现两个儿子不在家,一直寻找到次日上午10时许才找到因未完成作业不敢回家的两个儿子,并将孩子带回家。李某当时十分生气,在房外过道内捡来两根电线对折,在两个孩子的腿上、胳膊上进行殴打,后又用木板、湿毛巾对孩子进行殴打。20日中午,三人一起吃过午饭后,小儿子称想喝水,身体不舒服想睡一会。随后,李某给其倒了一杯水后,便送大儿子阿超去上学。半小时后李某回家发现,小儿子阿强不动弹,叫其很长时间也未见任何反应,遂拨打120求救。救援医生到达现场后检查发现,孩子已经死亡。随后,李某拨打110报案。此后经鉴定,小儿子阿强系被人用条形、钝性物体多次击打全身多处,体表大面积损伤等引起的创伤性休克性死亡。而大儿子的伤情也被鉴定为轻伤二级。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李某刑事责任。李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建议对其处10年以上的刑罚。
庭审现场,李某陈述了自己的家庭状况。其与前妻离婚后,大儿子判给他抚养,小儿子则由前妻抚养,但是前妻却没有接走小儿子,于是他一个人独自抚养两孩子。平日里他对大儿子管教严格一些,因小儿子有先天性心脏病,还有哮喘,所以对小儿子管得松一些。法庭上,李某称“虎毒还不食子”,他不是故意对孩子下狠手,只是当天听到孩子所说的离家原因后,心里生气才出手教育的。(文中受害未成年人系化名)
编辑: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