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倒建筑垃圾怎么管?擅自处置垃圾者罚款500-5000元
洛阳镇马家塘一村民把排涝河道租给他人倾倒垃圾,引发更深层次问题———
有关部门要迅速为建筑垃圾广开出路
有管理者提出新思路:政府与垃圾产生人共同承担处理费用
中国江苏网10月26日讯 武进区洛阳镇友谊村马家塘一村民与人签订协议,将村内的月牙河租给他人倾倒垃圾。由于当地村民多次反映,洛阳镇政府叫停此事。经调查,月牙河遭垃圾填埋面积约为两亩,垃圾主要为建筑和装潢垃圾。
记者日前来到马家塘月牙河,见河面漂浮着大量绿藻,隐约传来发臭的味道。在河的一边,是用建筑垃圾和泥土堆成的平地,而这块平地原本也是月牙河,旁边则是农田。时值中午,马家塘村民刘阿姨正在河旁的一块田里扒红薯。她告诉记者,“之前有人天天夜里往这里倒垃圾”,虽然现在村里不让倒了,但是这么多垃圾肯定有影响。她认为最好还是把它们全部拖走。
据了解,马家塘旁边是王家滩排涝站,负责方圆几百亩排涝。排涝时,水都要通过月牙河流入排涝站。为何有人居然敢往过水通道的月牙河随意倾倒垃圾呢?
记者找到了马家塘村民小组长马建荣。他说,去年他与一个姓费的人签订协议,将30多亩的月牙河承包给对方,每亩每年1000元,一年就是3万多元。协议表明,可以往月牙河内倾倒建筑、装潢垃圾,但是其他有危害的垃圾不能倒,而且要覆土。之后,费某将月牙河转包给周某,倒垃圾的人正是周某。一开始周某运过去的都是土,今年6月底开始倒垃圾。周某称,他所倒的垃圾来自朋友,都是个人家中的建筑和装潢垃圾,通过“小型渣土车”运送,“大约倒了有二三十车”。马建荣还称,“合同上订好必须留出4米宽的河道,不会影响过水”。
8月初,洛阳镇政府接到当地居民举报后,开始调查此事。经调查,月牙河遭垃圾填埋的面积约为两亩,垃圾主要是废弃建筑材料及小部分生活垃圾。随后,镇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发放公告,责令立即停止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同时,城管、交警部门安排相关人员,在进出填埋场地路口,连续10天值守,严防拖运垃圾车辆再次进场倾倒。副镇长荆成表示,对于现场的生活垃圾,委托友谊村委进行清运;对于现场的建筑垃圾,委托友谊村委进行原地覆土处理,“月牙河遭填埋的面积较小,垃圾原地覆土不会影响过水功能”。目前,全部工作已处理完毕。
据武进区城管局副局长徐建峰介绍,武进区偷倒垃圾现象十分严重,仅在主城区,去年一年城管部门就处理了7万吨偷倒的垃圾,主要为建筑和装潢垃圾,不少来自常州市区。由于没有建筑垃圾中转站,建筑垃圾没有出处,直接导致偷倒现象产生,尤其是向农村地区转移。为解决这一问题,去年武进区在武南路附近建了一个临时建筑垃圾堆放点,同时与一家企业合作,将建筑垃圾变废为宝,制成砖头。但该企业处理建筑垃圾需要收费,因此居民不愿将自家的建筑垃圾送往此处。
如何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偷倒垃圾呢?武进区副区长郑政平表示,第一要加强宣传,并在小区内设置建筑垃圾收集点。目前,武进区新开设的小区必须设置建筑垃圾收集点,由物业统一送至处理场。因空间有限,老小区设置收集点难度较大,应当合理设置收集点。第二要加强查处力度。今年以来,武进城管部门已查处43起偷倒垃圾,其中41起是个人所为。根据现有法规,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城管部门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标准为500-5000元。第三是处理建筑垃圾所需的费用,希望由政府与居民共同承担。吴同品
编辑: 廉昕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