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健身房内滑倒受伤获赔1.6万元

28.04.2016  16:27

近日,市民李先生拿到我市某健身房的1.6万元赔偿款。

 

今年年初,李先生在我市某健身房内健完身洗澡冲凉时,不慎滑倒受伤,眼部当即出血不止、剧痛难忍,朋友报警后将他送到医院治疗。医生诊断李先生为左眼上睑皮肤挫裂伤及左眼眶骨折,幸好眼球没有受伤,视力并未受到影响。

 

李先生认为,是健身房的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才造成他滑倒受伤的严重后果,要求健身房赔偿。但健身房却坚称,其他顾客并未发生滑倒的情况,是李先生自己不小心才会滑倒受伤,不愿赔偿。双方僵持不下,向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申请调解。

 

经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调解,最终由健身房一次性赔偿李先生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