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报:江苏精准“滴灌”扶持基层骨干

20.07.2016  22:44

(健康报:2016-07-20)


  针对基层医疗队伍人才难招、骨干难留的问题,江苏省推行新政予以纾解。近日,江苏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和人社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大力支持基层引进和留住优秀卫生专业人才。据江苏省医改办主任、省卫生计生委主任王咏红介绍,该省今年将在市、县遴选的基层卫生骨干人才中,审定2000名省级优秀基层骨干人才,由省财政给予专项经费补助,在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等多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并可实行协议工资制,且不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实施范围。


  《通知》规定,江苏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工作由13个省辖市统筹安排,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会同当地财政、人社部门共同实施。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岗聘用的卫技人员,按照总数的5%左右的比例遴选,遴选名额向条件艰苦的单位倾斜。在遴选的基层卫生骨干人才中,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基层医生应达到总数的70%。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在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和生活保障等方面享有政策倾斜,在内部职工工资分配中更加突出按绩取酬。对确定有基层卫生骨干人才的单位,地方财政按照年人均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给予专项经费补助,并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通知》明确,经市、县遴选的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可推荐申报省级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今年,江苏省下达2000个省级优秀基层骨干人才名额,按照学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累计工作年限和医德医风等综合条件审定,由省财政安排2800万元专项经费予以补助,具体标准为苏北地区每人每年2万元,苏中、苏南地区每人每年1万元。申报省级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者,第一学历为医药护技类本科及以上、大专、中专的,累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年限应分别满8年、15年和18年;获得省市级优秀基层医生表彰、被确定为省市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学科带头人,以及在县级及以上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中得奖者优先。


  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原则上以两年为一个遴选周期,周期内建立岗位服务跟踪绩效管理档案,考核合格者滚动参加下一周期的竞争遴选,对考核不合格或离岗人员及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