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省十元停车费醉酒驾驶太不值 大丰检方提起公诉

05.09.2016  18:17

  驾驶大货车感觉劳累打算停车休息,喝完酒后想在餐馆停车场内醒酒,因舍不得交纳10元停车费,竟心存侥幸酒后驾车至路边休息,结果发生交通事故。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吴振广提起公诉。

  现年45岁的吴振广长期从事运输业务,虽然辛苦但收入却一般。今年3月24日晚,他独自驾车运输货物,在途经盐城市大丰区时感觉劳累,便打算停车吃饭。为避免疲劳驾驶,他决定休息一晚再出发,于是在吃饭时喝了一些白酒。饭后,他向店主表示想在停车场内休息,被告知要交纳10元停车费。吴振广因舍不得交钱,便驾车驶离该店至228国道边停车休息。次日凌晨,因车辆被追尾发生交通事故。

  交警随后对吴振广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血液酒精含量150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施遇华 董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