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四举措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泗阳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确联席会议由县民政局、教育局、法院、公安局、住建局、人社局等25个单位组成;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总召集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民政局局长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从联席会议工作职能、成员单位职责、工作规则及工作要求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要求,从制度上保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开展。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落实八项责任,一是落实家庭监护责任。与受委托监护人全部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及时与公安等部门做好对接。二是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边排查、边发现、边报告”,随时将重点农村留守儿童对象向公安派出所报告。三是落实临时监护责任。指导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时接收农村留守儿童,为其提供临时照料服务。四是落实控辍保学责任。确保适龄的失学辍学留守儿童返校复学。五是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为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常住户口。六是落实评估帮扶责任。将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七是落实预警排查和信息报告责任实现纵向延伸至村(居)委会、横向连接到相关部门的信息化联动服务,形成各部门全方位、全天候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合力。八是落实打击犯罪责任。按规定依法打击遗弃行为。
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各乡镇(街道)、教育、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共同做好留守儿童控辍保学、户口登记、临时监护等工作,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权益。二是健全通报制度。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依托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机制,定期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各项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简报或文件形式交流经验、协调解决难点问题。三是强化激励问责。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通过通报、约谈、督办等方式进行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
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整合舆论资源,主动借助新兴媒体,切实运用各类阵地,系统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父母自觉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全社会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强化强制报告主体的法律意识。建立畅通的求诉求助绿色通道,注重挖掘和宣传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发出好声音,凝聚正能量,营造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