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30.12.2014  18:06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省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广大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氛围,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做好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和安监局的统一部署下,切实加强粮食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和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突出工作重点,开展安全检查

各地要在前阶段行业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基础上,积极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根据节日期间及冬季粮食行业特点,重点抓好薰蒸药剂、消防安全、建筑施工、仓储作业等方面安全监管,并在行业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如下: 一是 加强储粮化学药剂安全管理。粮食收储企业要严格执行《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实行统一采购,集中存放,专仓储存、专人管理、双人双锁,防止出现药剂丢失、泄露、爆炸等事故。每个县要将储粮药剂集中到符合存放药剂条件药剂库存放保管,明确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负责人、中心粮库分管负责人和专职保管员。药剂库存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帐物相符。在粮食薰蒸作业中,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薰蒸作业指导和服务,要求粮油仓储单位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规定,熏蒸之前要制定熏蒸应急预案,填写熏蒸报告,经当地粮食局备案后,到指定的存药点领取药品,有条件地方可成立薰蒸作业队,为企业提供薰蒸作业服务。操作时须2人以上,并穿好防护服,戴好防毒面具,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熏蒸。熏蒸现场要设置警戒线,设立安全员,企业领导亲临现场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二是 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冬季是预防火灾重要时期,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粮库、办公场所、科研检测、生产经营单位、出租场所等人群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加强火源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出租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安全监管,按照行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要把央企、省企、民营及外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各单位要按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完善消防制度,疏通消防通道,配足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设施的有效使用,确保万无一失。 三是 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对施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施工企业必须制订完善的工程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重点防止出现高空跌落、地坑塌方和机械伤人等事故。切实加强施工单位的用火、用电管理,防止出现由于施工单位用火、电焊引发的火灾和粉尘爆炸事故。 四是 仓储作业安全管理。目前,粮食企业员工比较少、成份新,而近年粮食购销量比较大,进出库作业大多委托其他公司代为作业。由于作业单位人员参差不齐,安全意识比较淡薄,时常违规作业,进出粮时被粮堆埋闷导致人员伤亡。各级粮食部门要加强进出粮安全监管,粮食仓储企业要与作业单位签订安全责任协议,要求作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作业时严格按照规程作业,同时要配备安全员加强巡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粮食仓储企业要严格执行《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细化每一个设备操作规程,便于员工掌握和执行。对本单位装运等临用用工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严格规范作业,增强防范能力。

      三、严格值班制度,保证信息通畅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针对元旦、春节期间放假时间长、人员流动多、车流量大的特点,对易发事故的场所要严密监控,制定详细安全应急预案,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措施。市、县粮食局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值班、带班和生产安全事故专报制度,做到对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组织处理。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保障信息渠道畅通。

      特此通知。

      省局值班电话:025-83434754

 

      江苏省粮食局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