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特大制售假药案查获1166瓶假药 主犯获刑11年
22.03.2016 11:05
本文来源: 新浪江苏
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法院对郭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主犯郭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六十万元;同案彭甲等六名从犯分别被判处七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4年4月起,被告人郭某通过物流接收大量的假药半成品和各种假药包装盒,运至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区白茶村四组一出租房内,以互联网投放广告、热线咨询、邮寄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假药,并安排被告人彭某、彭某某包装药品、接听咨询电话。
订单确立后,三名被告人则分别以“张梅红”、“孙娟”、“钟雪菲”、“刘丹”等名义通过武汉中盛德荣物流公司和宅急送新沟营业厅以物流方式销售假药至江苏省东海县及其他地区,销售金额达人民币3104794元。其间于2014年4月以“张梅红”名义通过物流销售18瓶军研塞隆风湿胶囊给东海县的王伟,后经检验为假药。
2014年9月19日,东海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在郭某租房内查获军研塞隆风湿胶囊500瓶及包装成盒的77盒(每盒6瓶)、顽癣玉红128盒、痛风胶囊124盒、益肾兴阳胶囊75盒、活肤祛白23盒、清毒净癣27盒、颈腰扶正180盒、扶脊正椎44盒、胰岛核酸58盒、强效川蛭通络胶囊35盒、山菊降压胶囊141盒、强效芪蛭降糖胶囊171盒,共计1166盒假药,以及大量未贴商标的白色药瓶。经检验,上述药品均系假药。作者: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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