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被“自愿加班”有苦难言 律师:搜集证据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法律规定,“自愿”加班不需要支付加班费,国庆假期,“被迫自愿”加班令不少职工有苦说不出。到底如何打破加班费顽疾?
25岁的李明在郑州从事水处理工作。9月30号下午下班,他正要收拾行李准备开始国庆七天长假的旅行。不料,领导新派的加班令到了。
李明:本来快下班了,突然有任务交代给你,不加班肯定完不成啊,明天又急着交任务。就必须得加班了。加了有3个小时。
记者:这3个小时计算加班没有?
李明:没有。
记者:最后怎么说的?
李明:不怎么说。没法说。如果是站在公司的角度,肯定是可以理解。如果站在员工的角度,那是有点儿不太舒服。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也就是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而如果是由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表示,的确有不少企业利用这种方式让员工加班,员工要维权收集证据链以证明自己“被迫加班”。
岳屾山律师说,如果企业在员工休假之前安排了大量工作,而且这个工作是按照正常工作能力来看是不可能不加班来完成,那员工其实是可以向企业提出要求,说这个工作可能不能在工作日内完成,如果全要完成的话就要加班,这个是要企业承担相应的加班费用的,要走一个相关的加班的审批程序,这个是需要员工主动提出来的。如果说企业同意这种说法,或者认可他的这种加班行为,员工也要求企业就相关的程序留存书面的,或者加班审批单,或者考勤记录上予以体现,很多企业对加班的这种管理、制度不完善,有的企业可能连考勤都没有,连打卡都没有。这样一般来讲可能需要其他的方式,比如录音、录像跟企业的沟通过程当中,跟人力、劳资和自己的上级沟通的过程当中来确定加班事实,包括说邮件或者说是短信、微信都可以。 (记者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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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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