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计生条例提交审议:婚假拟13天女方产假拟128天

28.03.2016  12:37
  3月27日《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首次亮相的草案取消晚婚假、晚育假。规定婚假一律13天。对符合规定生育的,女方产假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延长30天,女方产假一共128天。男方护理假延长5天,共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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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莫小羽、王瑶